離婚與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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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與道德問題  (1922) 
by 沈雁冰
原載《婦女雜誌》第8卷第4期

一 離婚問題不是新問題[edit]

新靑年的「易卜生」是中國婦女問題的第一聲;易卜生號裏的劇本娜拉中國近年來常常聽得的離婚問題的第一聲:這光景是大家共認的事實了。但是我們細想起來,離婚問題何嘗是近年新生的問題;中國四千年前就有一種離婚法叫做「七出之條」,大聖人孔丘親身就辦過這件事,後來史書上記載着的「休妻」案件,更是指不勝屈;旣然有了離婚法,而且又有過那麽許多離婚案子,這就是明明中國早有了離婚問題的鐵證!所以離婚問題決不是新的問題。現在有許多的老先生以爲離婚問題是醉心化的少年從西洋搬過來的,頗誚爲不合「國情」,實在是誤會了。

其次,老先生們還有一種誤會,以爲離婚問題祇是現在一班讀過洋書的靑年男女身上的問題,目不識ABC的人們和離婚兩個字素不相干;這在意義上,老先生們以爲離婚問題是維新人物所有的問題了。其實家人間「勃谿」「脫輻」而至於上公堂「斷離」的,是舊社會中目不識ABC的人們常玩的把戲,旣已有這些事實,便有離婚,斷乎不能單讓維新人物占美。這是離婚問題不是新問題的又一說。

但是這問題雖是早已存在的,却一向不當他是個問題,他的惹人注意,確是近幾年的事;所以我們進一步便要問:何以離婚問題在現今被認爲重要的問題?

二 離婚問題何以重要?[edit]

離婚問題何以在現今被認爲重要?一句話來回答,就是:因爲這問題在現今已經成爲老娘思想與靑年思想衝突的焦點。中國一向雖有離婚,却是祇許男子對女子提出離婚,而不許女子對男子提出離婚;女子完全是被動的,沒有自由意志的。這種荒謬已極的離婚法,根據在(1)男尊女卑思想,(2)男女道德標準的不一致,(3)貞操觀念:一言以蔽之,舊禮教的結晶!現在已覺悟的靑年,不分男女,都要求解放個人,不再做傳統思想的奴隸,禮教的囚徒,對於這種離婚法絕對不能承認,用全力要去推翻他;但是老年却竭力要維持這種不合理的東西。這是靑年與老年在離婚問題上思想衝突之一。再者,中國舊有的離婚法,「七出之條」,雖無明文規定,然而大致總可看出他是完全不注意到個人的幸福快樂。夫婦因爲性情不合,同居並無快樂,而要求離婚,中國的舊習慣是不許的。但是現在覺悟的靑年却竭力主張個人的權利,要求個人生活的快樂,並且感得無愛情的同居生活是可恥的。他們視愛情之有無爲離婚最重要的條件,老年思想在這點上剛巧相反;這是思想衝突之二。離婚問題是個人切身的問題,而靑年與老年的思想衝突到如此,兩方已至短兵相接的時候,當然不能不認爲重要了。

以上是說明離婚問題何以在今日被認爲重要,以下我們離開時間的關係,再說何以離婚問題在社會問題中算是重要的問題。

上文我已說過,離婚不是新問題;人類旣有結婚生活,便當然要有離婚那些事出來,這是像水會結冰一樣。離婚的要求在社會裏發生後,便卽成了重要的問題,因爲不許離婚固然不對,許人自由離婚毫不加以制裁,也有流弊。在將來社會組織已經變更,人類更進化些的時候,當然可有自由離婚,現在却不能;因爲在現社會裏,家庭尙是社會的脊骨,若行了絕對自由離婚,於社會組織之固定,很有妨礙。但若絕對不許離婚,也太蔑視個人的幸福,在兩極端中本可以得個執中的辦法,却因人類一向就不曾秉着至公之心去定什麽法律,所以現今的離婚法都是偏在「不許」一邊的。照現今所有的離婚法——中國的最不合理,當然除外——看來,旣是阻礙個人的幸福,並且還替社會上製造出許多罪惡和悲痛;所以是要不得的,所以本問題是重要的社會問題。

三 離婚與道德問題[edit]

上面說的,都是本題題前的話,現在我們言歸正傳,專講離婚與道德問題的關係罷。

離婚與個人道德問題本來是沒有關係的;個人的道德本不能因離婚而有所損失,我這里的所謂「道德問題」乃指兩性間的標準道德的問題。現在世界上無論何國,對於兩性的道德總沒有同一的標準。同樣的關係於性慾的事,男子犯了不為不道德,女子犯了便爲大不道德。貞潔兩字是專爲女子設的!這種樣的兩性間的道德標準之懸殊,尤以中國爲甚。中國的禮教允許男子宿娼,娶妾……却不許女子死了丈夫後再嫁。西洋雖沒有中國那樣不合理,但是顯然也有懸殊。莫泊三(Guy de Maupassant)有一篇小說脂肪塊(Boule de Suif)形容這懸殊的道德標準,非常深刻。不幸現在的離婚法大都根據了這個偏頗的兩性道德觀而產生出來的,一般的離婚法大都以女子有外遇爲離婚能成立的條件之一,而對於男子有外遇,便不規定了。英國的離婚法規定,如男子有外遇且不顧瞻妻之生活時,妻子方得提出離婚;如能顧瞻其妻,則雖有外遇,亦不成立離婚。但是却又規定妻有外遇時男子可以提出離婚。這明明是兩性中間有懸殊甚遠的道德標準做了離婚法的主要靈魂。所以先須解決兩性間標準道德問題,然後離婚問題有正當解決法。

但是兩性間道德標準的一致尙不是性的道德的絕對標準。換句話說,就是兩性間道德標準一致僅是兩性的平等而已,不是兩性道德自身的絕對標準。男女關於性慾的行爲何者爲不傷道德,何者爲有傷於道德,總該有個絕對標準去判定纔行呵;這也是和離婚問題的解決極有關係的。因爲離婚法的根據不外乎道德與戀愛二者;以戀愛之有無爲離婚成立與否的條件,這是一說,以背叛性的道德與否爲條件,這是又一說。如據前者,則離婚可以無須定爲法律,因爲戀愛不是法律可以制裁的;如據後者,則兩性道德的絕對標準便萬不可缺。這所謂「性的倫理」,自來眾說紛紜,現在還是沒有一定。以我意見而言,似乎愛倫凱之說最近於理;愛倫凱戀愛與道德一書中說:「近代的兩性問題是在求得(甲)應種族改良之要求,與(乙)應個人思於戀愛中求快樂的有增無減的要求,這兩者中間的平衡;但是在古時候,這兩性問題只是求得(甲)社會需要穩定的婚式,與(乙)個人要滿足性慾,不論用何形式,這兩者中間的平衡。從新的平衡裏出來的兩性道德方是唯一的眞確的道德。這庶幾是旣可增進種族的福利,亦得滿足個人的快樂的。」她又說:「如果一切的社會問題、風化、習慣、娛樂、都以他們及於人類的效果爲衡,則我們庶幾可達到現今所沒有的極對道德標準。」愛倫凱是主張自由離婚的,是主張戀愛的無上威權的;然而設使她的兩性道德說不能先見之實行,則自由離婚說與戀愛無上威權說也是難免流弊的。

所以我們可說離婚與道德問題的關係可分為二層:一是男女道德標準之不一致,二是兩性道德絕對標準之切要;離婚問題如不從這兩點上去求解決,終是零零碎碎的辦法。

四 結論[edit]

至於中國現在,上述兩層,與現狀相差太遠,未免不切實用;中國現在尙須努力於打破舊禮教信條的束縛,掃除盲從的舊貞操觀念。中國現在講到離婚與道德問題的關係,簡直就是要去說明離婚與個人道德無損;在男子方面不爲不德,在女子方面不爲不貞。

我先前講過,離婚問題不是少數新靑年的問題,是全社會的問題,幷且不是少數新靑年纔身逢這問題,社會中人身逢着的本是很多的,所以應得注意:這一點我再提出來點明,本篇沒有多大意思,都是淺薄的眼前話,所敢希望讀者諸君留意的,亦只有這一點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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