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遺書/讀四書大全說卷二中庸

From Wikisource
Jump to navigation Jump to search

讀四書大全說卷二中庸

[edit]

中庸序

[edit]

隨見別白曰知,觸心警悟曰覺。隨見別白,則當然者可以名言矣。觸心警悟,則所以然者微喻於己,即不能名言而已自了矣。知者,本末具鑑也。覺者,如痛癢之自省也。知或疏覺則必親,覺者隱而知則能顯。趙格庵但據知覺成效為言耳,於義未盡。

名篇大旨

[edit]

《中庸》之名,其所自立,則以聖人繼天理物,修之於上,治之於下,皇建有極,而錫民之極者言也。二「極」字是中,「建」字「錫」字是庸。故曰:「中庸其至矣乎!民鮮能久矣。」又曰:「中庸不可能也。」是明夫中庸者,古有此教,而唯待其人而行;而非虛就舉凡君子之道而讚之,謂其「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能中,「平常不易」之庸矣。

天下之理統於一中:合仁、義、禮、知而一中也,析仁、義、禮、知而一中也。合者不雜,猶兩儀五行、乾男坤女統於一太極而不亂也。離者不孤單,猶五行男女之各為一〇,而實與太極之〇無有異也。審此,則「中和」之中,與「時中」之中,均一而無二矣。朱子既為分而兩存之,又為合而貫通之,是已。然其專以中和之中為體則可,而專以時中之中為用則所未安。

但言體,其為必有用者可知;言未發則必有發。而但言用,則不足以見體。「時中」之中,何者為體耶?「時中」之中,非但用也。中,體也;時而措之,然後其為用也。喜怒哀樂之未發,體也;發而皆中節,亦不得謂之非體也。所以然者,喜自有喜之體,怒自有怒之體,哀樂自有哀樂之體。喜而賞,怒而刑,哀而喪,樂而樂,音岳。則用也。雖然,賞亦自有賞之體,刑亦自有刑之體,喪亦自有喪之體,樂音岳亦自有樂之體,是亦終不離乎體也。 《書》曰:「允執厥中。」中,體也;執中而後用也。子曰:「君子而時中。」又曰:「用其中於民。」中皆體也;時措之喜怒哀樂之閒,而用之於民者,則用也。以此知夫凡言中者,皆體而非用矣。週子曰:「中也者,和也。」言發皆中節之和,即此中之所為體撰者以為節也。未發者未有用,而已發者固然其有體。則「中和」之和,統乎一中以有體,不但中為體而和非體也。 「時中」之中,兼和為言。和固為體,「時中」之中不但為用也明矣。

中無往而不為體。未發而不偏不倚,全體之體,猶大四體而共名為一體也。發而無過不及,猶人四體而各名一體也。固不得以分而效之為用者之為非體也。若朱子以已發之中為用,而別之以無過不及焉,則將自其已措鹹宜之後,見其無過焉而讚之以無過,見其無不及焉而讚之以無不及。是虛加之詞,而非有一至道焉實為中庸,胥古今天下之人,乃至中材以下,得一行焉無過無及,而即可以此名歸之矣。夫子何以言“民鮮能久”,乃至“白刃可蹈”,而此不可能哉?

以實求之:中者體也,庸者用也。未發之中,不偏不倚以為體,而君子之存養,乃至聖人之敦化,胥用也。已發之中,無過不及以為體,而君子之省察,乃至聖人之川流,胥用也。未發未有用,而君子則自有其不顯篤恭之用。已發既成乎用,而天理則固有其察上察下之體。中為體,故曰“建中”,曰“執中”,曰“時中”,曰“用中”;渾然在中者,大而萬理萬化在焉,小而一事一物亦莫不在焉。庸為用,則中之流行於喜怒哀樂之中,為之節文,為之等殺,皆庸也。

故“性”“道”,中也;“教導”,庸也。 “修道之謂教”,是庸皆用中而用乎體,用中為庸而即以體為用。故《中庸》一篇,無不緣本乎德而以成乎道,則以中之為德本天德,性道。而庸之為道成王道,天德、王道一以貫之。是以天命之性,不離乎一動一靜之間,而喜怒哀樂之本乎性、見乎情者,可以通天地萬物之理。如其不然,君子之存養為無用,而省察為無體,判然二致,將何以合一而成位育之功哉?

夫手足,體也;持行,用也。淺而言之,可云但言手足而未有持行之用;其可云方在持行,手足遂名為用而不名為體乎?夫唯中之為義,專就體而言,而中之為用,則不得不以“庸”字顯之,故新安陳氏所云“'中庸'之中為中之用”者,其謬自見。

若夫庸之為義,在《說文》則云「庸,用也」;字從庚從用,言用之更新而不窮。《尚書》之言庸者,無不與用義同。自朱子以前,無有將此字作平常解者。莊子言說“寓諸庸”,庸亦用也。《易》文言所云「庸行」「庸言」者,亦但謂有用之行、有用之言也。蓋以庸為日用則可,日用亦更新意。而於日用之下加「尋常」二字,則贅矣。道之見於事物者,日用而不窮,在常而常,在變而變,總此吾性所得之中以為之體而見乎用,非但以平常無奇而言審矣。

朱子既立庸常之義,乃謂湯、武放伐,亦止平常。夫放君伐主而謂之非過不及,則可矣,倘必謂之平常而無奇,則天下何者而可謂之奇也?若必以異端之教而後謂之奇,則楊、墨之無父無君,亦充義至盡而授之以罪名,猶未至如放君伐主之為可駭。故彼但可責其不以中為庸,而不可責之以奇怪而非平常。況《中庸》一篇元不與楊、墨為敵,當子思之時,楊、墨之說未昌。且子言“民鮮能久”,則《中庸》之教,著自古者道同俗一之世,其時並未有異端起焉,則何有奇怪之可闢,而須標一平常之目耶?

子所云過不及者,猶言賢者俯而就,不肖者企而及,謂夫用其喜怒哀樂者,或過於情,或不及夫情,如閔子、子夏之釋服鼓琴者爾。至其所辨別於小人之道無忌憚而的然日亡者,蓋亦不能察識夫天命之理,以盡其靜存動察之功,而強立政教如管、商之類,為法苛細,的然分明,而違理拂情,不能久行於天下而已。豈其無忌憚也,果有吞刀吐火、禦風入甕之幻術,為尤異於湯、武之放伐也乎?

朱子生佛、老方熾之後,充類而以佛、老為無忌憚之小人,固無不可。乃佛、老之妄,亦唯不識吾性之中而充之以為用,故其教亦淺鄙視俗,而終不能奇;則亦無事立平常之名,以樹吾道之壘也。

況世所謂無奇為庸者,其字本作「傭」。言如為人役用之人,識陋而行卑,《中庸》所謂「鮮能知味」之下游也。君子之修道立教而為傭焉,其以望配天達天之大德,不亦遠哉?故知曰「中庸」者,言中之用也。

第一章

[edit]

《章句》言「命猶令也」。小注朱子曰:「命如朝廷差除。」又曰:「命猶詰勅。」謂如朝廷固有此差除之典,遇其人則授之,而受職者領此諫勅去,便自居其位而領其事。以此喻之,則天無心而人有成能,審矣。

董仲舒對策有云“天令之謂命”,朱子語本於此。以實求之,董語尤精。令者,天自行其政令,如月令、軍令之謂,初不因命此人此物而設,然而人受之以為命矣。令只作去聲讀。若如北溪所云“分付命令他”,則讀“令”如“零”,便大差謬。人之所性,皆天使令之,人其如傀儡,而天其如提者乎?

天只陰陽五行,流盪出內於兩閒,何嘗屑屑然使令其如此哉?必逐人而使令之,則一人而有一使令,是釋氏所謂分段生死也。天即此為體,即此為化。若其命人但使令之,則命亦其機權之緒餘而已。如此立說,何以知天人之際!

《章句》於性、道,俱兼人物說,或問則具為分疏:於命則兼言“賦與萬物”,於性則曰“吾之得乎是命以生”;於命則曰“庶物萬化繇是以出”,於性則曰“萬物萬事之理”。與事類言而曰理,則固以人所知而所處者言之也。其於道也,則雖旁及鳥獸草木、虎狼蜂蟻之類,而終之曰“可以見天命之本然,而道亦未嘗不在是”,則顯以類通而證吾所應之事物,其理本一,而非概統人物而一之也。

《章句》之旨,本自程子。雖緣此篇云“育物”,云“盡物之性”,不容間棄其實,則程、朱於此一節文字,斷章取義,以發明性道之統宗,固不必盡合《中庸》之旨者有之矣。兩先生是統說道理,須教他十全,又胸中具得者一段經綸,隨地迸出,而藉古人之言以證己之是。

若子思首發此三言之旨,直為下戒懼慎獨作緣起。蓋所謂中庸者,天下事物之理而以措諸日用者也。若然,則君子亦將於事物求中,而日用自可施行。然而有不能者,則以教沿修道而設,而道則一因之性命,固不容不於一動一靜之閒,審其誠幾,靜存誠,動研幾。而反乎天則。是行乎事物而皆以洗心於密者,本吾藏密之地,天授吾以大中之用也。審乎此,則所謂性、道者,專言人而不及乎物,亦明矣。

天命之人者為人之性,天命之物者為物之性。今即不可言物無性而非天所命,然盡物之性者,亦但盡吾性中皆備之物性,使私慾不以害之,私意不以悖之,故存養省察之功起焉。

如必觀物性而以盡之,則功與學為不相準。故或問於此,增入學問思辨以為之斡旋,則強取《大學》格物之義,施之於存養省察之上。乃《中庸》首末二章,深明入德之門,未嘗及夫格致,第二十章說學問思辨,乃以言道之費耳。則番陽李氏所云“《中庸》明道之書,教者之事”,其說為通。亦自物既格、知既致而言。下學上達之理,固不待反而求之於格致也。

況夫所云盡人物之性者,要亦於吾所接之人、所用之物以備道而成教者,為之知明處當,而贊天地之化育。若東海巨魚,南山玄豹,鄰穴之蟻,遠浦之蘋,雖天下至聖,亦無所庸施其功。即在父子君臣之間,而不王不禘,親盡則祧,禮衰則去,位卑則言不及高。要於志可動氣、氣可動志者盡其誠,而非於不相及之地,為之燮理。故理一分殊,自行於仁至義盡之中,何事撤去藩籬,混人物於一性哉?

程子此語,大費斡旋,自不如呂氏之為得旨。故朱子亦許呂為精密,而特謂其率性之解,有所謙礙;非如潛室所云,但言人性,不得周普也。

至程子所云馬率馬性,牛率牛性者,其言性為已賤。彼物不可云非性,而已殊言之為馬之性、牛之性矣,可謂命於天者有同原,而可謂性於己者無異理乎?程子於是顯用告子「生之謂性」之說,而以知覺運動為性,以馬牛皆為有道。

夫人使馬乘而使牛耕,固人道之當然爾。人命之,非天命之。若馬之性則豈以不乘而遂失,牛之性豈以不耕而遂拂乎?巴豆之為下劑者,為人言也,若鼠則食之而肥矣。倘舍人而言,則又安得謂巴豆之性果以克伐而不以滋補乎?

反之於命而一本,凝之為性而萬殊。在人言人,在君子言君子。則存養省察而即以盡吾性之中和,亦不待週普和同,求性道於貓兒狗子、黃花翠竹也。固當以或問為正,而無輕議藍田之專言人也。

《章句》「人知己之有性」一段,是朱子藉《中庸》說道理,以辨異端,故或問備言釋、老、俗儒、雜伯之流以實之,而曰「然學者能因其所指而反身以驗之”,則亦明非子思之本旨也。小注所載元本,乃正釋本文大義,以為下文張本。其曰“知所用力而自不能已”,則“是故君子”二段理事相應之義,皎如白日矣。

程、朱二先生從《戴記》中抽出者一篇文字,以作宗盟,抑佛、老,故隨拈一句,即與他下一痛砭,學者亦須分別觀之始得。子思之時,莊、列未出,老氏之學不顯,佛則初未入中國。人之鮮能夫中庸者,自飲食而不知味;即苟遵夫教,亦杳不知有所謂性道,而非誤認性道之弊。子思於此,但以明中庸之道藏密而用顯,示君子內外一貫之學,亦無暇與異端爭是非也。

他本皆用元注,自不可易。唯祝氏本獨別。此或朱子因他有所論辨,引《中庸》以證之,非正釋此章語。輯《章句》者,喜其足以建立門庭,遂用祝本語,非善承先教、成全書者也。自當一從元本。

所謂性者,中之本體也;道者,中和之大用也;教者,中庸之成能也。然自此以後,凡言道皆是說教,聖人修道以立教,賢人繇教以入道也。生聖人之後,前聖已修之為教矣,乃不謂之教而謂之道,則以教立則道即在教,而聖人之修明之者,一肖夫道而非有加也。

故程子曰“世教衰,民不興行”,亦明夫行道者之一循夫教爾。不然,各率其性之所有而即為道,是道之流行於天下者不息,而何以云「不明」「不行」哉?不行、不明者,教也。教即中庸,即是君子之道,聖人之道。 《章句》《或問》言禮、樂、刑、政,而不提出「中庸」字,則似以中庸贊教,而異於聖言矣。然其云“日用事物”,是說庸。云“過不及者有以取中”,是中之所以為庸。則亦顯然中庸之為教矣。

三句一直趕下,至「修道之為教」句,方顯出中庸來,此所謂到頭一穴也。李氏云“道為三言之綱領”,陳氏云“'道'字上包'性'字,下包'教'字”,皆為下“道也者”單舉“道”字所惑,而不知兩「道」字文同義異。呂氏於「率」字說工夫,亦於此差。 「率性之謂道」一句是脈絡,不可於此急覓食工夫。若認定第二句作綱,則「修道」句不幾成蛇足耶?

「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以者用也,即用此陰陽五行之體也。猶言人以目視,以耳聽,以手持,以足行,以心思也。若夫以規則成方員,以六律正五音,體不費費煩之費而用別成也。天運而不息,只此是體,只此是用。北溪言“天固是上天之天,要即是理”,乃似不知有天在。又云“藉陰陽五行之氣”,藉者藉也,則天外有陰陽五行而藉用之矣。

人卻於仁、義、禮、智之外,別有人心;天則於元、亨、利、貞之外,別無天體。 《通考》乃云“非形體之天”,尤其可笑。天豈是有形底?不見道「在天成像,在地成形」!

乃此所云「天」者,則自象之所成為言,而兼乎形之所發。 “大哉乾元,萬物資始”,“至哉坤元,萬物資生”,即資此天地之所以為天地者以始以生也。而又曰“乃統天”,則天之為天,即此資始萬物者統之矣。有形未有形,有像未有像,統謂之天;則健順無體而非無體,五行有形而不窮於形也。只此求解人不易。

拆著便叫作陰陽五行,有二殊,又有五位;合著便叫作天。猶合耳、目、手、足、心思即是人。不成耳、目、手、足、心思之外,更有用耳、目、手、足、心思者!則豈陰陽五行之外,別有用陰陽五行者乎?

《章句》“人物各有當行之路”,語自有弊,不如或問言“事物”之當。蓋言“事物”,則人所應之事、所接之物也。以物與人並言,則人行人道,而物亦行物道矣。即可云物有物之性,終不可云物有物之道,故經傳無有言物道者。此是不可紊之人紀。

今以一言蔽之曰:物直是無道。如虎狼之父子,他那有一條徑路要如此來?只是依稀見得如此。萬不得已,或可強名之曰德,如言虎狼之仁、蜂蟻之義是也。而必不可謂之道。

若牛之耕,馬之乘,乃人所以用物之道。不成者牛馬當得如此拖犁帶鞍!倘人不使牛耕而乘之,不使馬乘而耕之,亦但是人失當然,於牛馬何與?乃至蠶之為絲,豕之充食,彼何恩於人,而捐軀以效用,為其所當然而必繇者哉?則物之有道,固人應事接物之道而已。是故道者,專以人而言也。

教之為義,《章句》言“禮樂刑政之屬”,盡說得開闊。然以愚意窺之,則似朱子緣《中庸》出於《戴記》,而欲尊之於《三禮》之上,故諱專言禮而增樂、刑、政以配之。

二十七章說“禮儀三百”,孔子說“殷因於夏禮”,韓宣子言“週禮在魯”,皆統治教政刑,繇天理以生節文者而謂之禮。若樂之合於禮也,經有明文。其不得以樂與刑政析言之,審矣。 《或問》「親疏之殺」四段,顯畫出一個禮來,何等精切!呂氏「感應重輕」一段文字,俱與一部《中庸》相為括。 《章句》中言品節,亦與「禮者天理之節文」一意,但有所規避,不直說出耳。

自其德之體用言之,曰中庸;自聖人立此以齊天下者,曰教。自備之於至德之人者,曰聖人之道;自凝之於修德之人者,曰君子之道。要其出於天而顯於日用者,曰禮而已矣。故禮生仁義之用,君子不可以不知天,亦明夫此為中庸之極至也。

《章句》“皆性之德而具於心”,是從“天命之謂性”說來;“無物不有,無時不然”,則亦就教而言之矣。 「道也者」三句,與「莫見乎隱」兩句,皆從章首三句遞下到脈絡處,以言天人之際,一靜一動,莫不足以見天命,而體道以為教本。

“戒慎不睹,恐懼不聞”,泰道也。所謂“不遐遺,朋亡,得尚於中行”,所以配天德也。 “慎其獨”,複道也。所謂“不遠,無祗悔”,“有不善未嘗不知,知之未嘗復行”,所以見天心也。道教因於性命,君子之功不如是而不得也。

朱子所云“非謂不戒懼乎所睹、所聞,而只戒懼乎不睹、不聞”,自是活語,以破專於靜處用功、動則任其自然之說。然於所睹所聞而戒懼者,則即下文所謂慎獨者是。而自隱微可知以後,大段只是循此順行,亦不消十分怯葸矣。

後人見朱子此語,便添一句說“不睹不聞且然,則所睹所聞者,其戒懼益可知”,則竟將下慎獨工夫包在裡面,較或問所破一直串下之說而更加悖矣。

十一

聖賢之所謂道,原麗乎事物而有,而事物之所接於耳目與耳目之得被於事物者,則有限矣。故或問以目不及見、耳不及聞為言,而朱子又引《尚書》「不見是圖」以證之。夫事物之交於吾者,或有睹而不聞者矣,或有聞而不睹者矣,且非必有一刻焉為睹聞兩不至之地,而又豈目之概無所睹,耳之概無所聞之謂哉?則知云峰所云「特須臾之公頃」者,其言甚謬。蓋有多歷年所而不睹不聞者矣。唯其如是,是以不可須臾離也。

父在而君不在,則君其所不睹也。聞父命未聞君命,則君命其所不聞也。乃何以使其事君而忠之道隨感而遂通?此豈於不睹君之時,預有以測夫所以事之之宜;而事君之道,又豈可於此離之,待方事而始圖哉?

君子之學,唯知吾性之所有,雖無其事而理不閒。唯先有以蔽之,則人欲遂入而道以隱。故於此力防夫人欲之蔽,如朱子所云「塞其來路」者,則蔽之者無因而生矣。

然理既未彰,欲亦無跡,不得預擬一欲焉而為之提防。斯所謂「塞其來路」者,亦非曲尋罅隙而光臨。故此存養之功,幾疑無下手之處。而蛟峰所云“保守天理”,初非天理之各有名義。朱子答門人持敬之問,而曰“亦是”,亦未嘗如雙峰諸人之竟以敬當之。

乃君子之於此,則固非無其事矣。夫其所有得於天理者,不因事之未即現前而劇忘也。只恁精精采採,不昏不惰,打迸精神,無使幾之相悖,而觀其會通,以立乎其道之可生,不有所專注流倚,以得偏而失其大中,自然天理之皆備者,撲實在腔子裡,耿然不昧,而條理咸彰。則所以塞夫人欲之來路者,亦無事驅遣,而自然不崛起相侵矣。

使其能然,則所睹聞在此,而在彼之未嚐睹、未嘗聞者,雖萬事萬物,皆無所荒遺。而不動之敬,不言之信,如江河之待決,要非無實而為之名也。要以不睹不聞之地,事物本自森然,盡天下之大,而皆須臾不離於己,故不可倚於所睹所聞者,以致相悖害。

戒慎恐懼之功,謹慎者也。非定有一事之待睹待聞而歇之須臾,亦非一有所睹遂無不睹,一有所聞遂無不聞,必處暗室,絕音響,而後為不睹不聞之時。況如云峰所言「特須臾之公頃」者,尤如佛氏「石火電光」之謂乎?微言既絕,聖學無徵,舍康莊而求蹊間,良可嘆也!

十二

《大學》言慎獨,為正心之君子言也。 《中庸》言慎獨,為存養之君子言也。唯欲正其心,而後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有以知善而知惡。唯戒慎恐懼於不睹不聞,而後隱者知其見,微者知其顯。故《章句》云“君子既常戒懼”,《或問》亦云“夫既已如此矣”,則以明夫未嘗有存養之功者,人所不及知之地,己固昏焉而莫辨其善惡之所終,則雖欲慎而有所不能也。

蓋凡人起念之時,間向於善,亦乘俄公頃偶至之聰明,如隔霧看花,而不能知其善之所著。若其向於惡也,方貿貿然求以遂其欲者,且據為應得之理,而或亦幸陰謀之密成,而不至於氾濫。又其下焉者,則安其危,利其災,樂其所以亡,乃至昭然於人之耳目,而己猶不知其所自起。則床笫階庭之外,已漠然如夢,而安所得獨知之地,知隱之莫見,微之莫顯也哉?

唯嘗從事於存養者,則心已習於善,而一念之發為善,則善中之條理以動天下而有餘者,人不知而己知之矣。心習於善,而惡非其所素有,則惡之叛善而去,其相差之遠,吉兇得失之相為懸絕者,其所自生與其所必至,人不知而己知之矣。

乃君子則以方動之際,耳目乘權,而物慾交引,則毫釐未克,而人欲滋長,以卒勝夫天理,乃或雖明知之,猶復為之,故於此尤致其慎焉,然後不欺其素,而存養者乃以向於動而弗失也。 “有不善未嘗不知”,“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之謂也。 “知之未嘗復為”,慎獨之謂也。使非存養之已豫,安能早覺於隱微哉?此朱子徹底窮原,以探得莫見莫顯之境,而不但如呂氏以「人心至靈」一言,為籠統覆蓋之語也。若程子舉伯喈彈琴之事以證之,而謂為人所早知為顯見,《或問》雖有兩存之語,《章句》已不之從矣。

所傳伯喈彈琴事,出於小說,既不足盡信。小說又有夫子鼓琴,見狸捕鼠,顏淵疑而退避事,與螳螂捕蟬事同,要皆好事之言。且自非夔、曠之知,固不能察其心手相通之妙。是彈者之與聞者,相遇於微茫之地,而不得云莫見莫顯。且方彈之時,伯喈且不能知捕蟬之心必傳於弦指,則固己所不知而人知之,又與獨之為義相背而不相通。況夫畏人之知而始憚於為惡,此淮南之於汲黯,曹操之於孔融,可以暫伏一時之邪,而終不禁其橫流之發。曾君子之省察而若此哉?

“莫見乎隱,莫顯微”,自知自覺於“清明在躬、志氣如神”者之胸中。即此見天理流行,方動不昧,而性中不昧之真體,率之而道在焉,特不能為失性者言爾。則喜怒哀樂之節,粲然具於君子之動幾,亦猶夫未發之中,貫徹純全於至靜之地。而特以靜則善惡無幾,而普遍不差,不以人之邪正為道之有無,天命之所以不息也;動則人事乘權,而昏迷易起,故必待存養之有功,而後知顯見之具足,率性之道所以繇不行而不明也。一章首尾,大義微言,相為互發者如此。 《章句》之立義精矣。

十三

若謂「顯」「見」在人,直載不上二「莫」字。即無論悠悠之心眼,雖有知人之鑑者,亦但因其人之素志而決之;若淵魚之察,固謂不祥,而能察者又幾人也?須是到下梢頭,皂白分明,方見十分「顯」「見」。螳螂捕蟬之殺機,聞而不覺者眾矣。小人閒居為不善,須無所不至,君子方解見其肺肝。不然,亦不可逆而億之。

唯夫在己之自知者,則當念之已成,事之已起,只一頭趁著做去,直爾不覺;雖善惡之分明者未嘗即昧,為是君子故。而中間千條萬緒,盡有可以自恕之方,而不及初幾之明察者多矣。故曰「莫見乎隱,莫顯乎微」也。

然必存養之君子而始知者,則以庸人後念明於前念,而君子則初幾捷於後幾。其分量之不同,實有然者。知此,則程子之言,蓋斷章立義,以警小人之邪心,而非聖學之大義,益明矣。

十四

章首三個“之謂”,第四節兩個“謂之”,是明分支節處。 《章句》「首言道之本原」一段,分此章作三截,固於文義不協;而「喜怒哀樂」四句,亦犯重複。 《或問》既以「道也者」兩節各一「故」字為「語勢自相唱和」,明分「道也者」二句作靜中天理之流行。 《章句》於第四節復統已發、未發而云“以明道不可離之意”,亦是滲漏。

繹朱子之意,本以存養之功無間於動靜,而省察則尤於動加功;本緣道之流行無靜無動而或離,而隱微已覺則尤為顯見;故「道不可離」之云,或分或合,可並行而不悖,則微言雖礙,而大義自通。然不可離者,相與存之義也。若一乘乎動,則必且有擴充發見之功,而不但不離矣。倘該動靜而一於不離,則將與佛氏所云「行住坐臥不離者個」者同,究以廢吾心之大用,而道之全體亦妄矣。此既於大義不能無損,故《或問》於後二節,不復更及「不可離」之說。而《章句》言“以明”言“之意”,亦彼此互證之詞,與“性情之德”直云“此言”者自別。朱子於此,言下自有活徑,特終不如《或問》之為直截了當。

者一章書,顯分兩段,條理自著,以參之《中庸》全篇,無不合者,故不須以「道不可離」為關鎖。十二章以下亦然。「天命之謂性」三句,是從大原頭說到當人身上來。 「喜怒哀樂之未發」二句,是從人心一靜一動上說到本原去。唯繇「天命」「率性」「修道」以有教,則君子之體夫中庸也,不得但循教之跡,而必於一動一靜之交,體道之藏,而盡性以至於命。唯喜怒哀樂之未發者即中,發而中節者即和,而天下之大本達道即此而在,則君子之存養省察以致夫中和也,不外此而成「天地位、萬物育」之功。是兩段文字,自相唱和,各有原委,固然其不可紊矣。

後章所云“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天道誠,故人道誠之,而擇善固執之功起焉。功必與理而相符,即前段之旨也。其云“誠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誠者物之終始”,不外自成、自道而誠道在,天在人中。不外物之終始而誠理著,而仁知之措,以此鹹宜焉。盡人之能,成己成物。而固與性合撰,功必與效而不爽,一後段之旨也。以此推夫“誠則明矣,明則誠矣”,本天以言至誠,推人道以合天道,要不外此二段一順一逆之理,而楊氏所謂“一篇之體要” ,於此已見。

若前三言而曰“之謂”,則以天命大而性小,統人物故大,在一己故小。率性虛而道實,修道深而教淺,故先指之而後證之。以天命不止為己性而有,率性而後道現,修道兼修其體用而教唯用,故不容不緩其詞,而無俾偏執。謂命即性則偏,謂道即性則執。實則君子之以當然之功應自然之理者,切相當而非緩也。故下二「故」字為急詞。

後兩言曰「謂之」者,則以四情之未發與其已發,近取之己而即合乎道之大原,則繹此所謂而隨以證之於彼。渾然未發而中在,粲然中節而和在,故不容不急其詞,而無疑。實則於中而立大本,於和而行達道,致之之功,亦有漸焉,而弗能急也。致者漸致,故《章句》云「自戒懼」云云,緩詞也。功不可緩而效無速致,天不可恃而己有成能,俱於此見矣。

乃前段推原天命,後段言性道而不及命,前段言教,而後段不及修道之功,則以溯言繇人合天之理,但當論在人之天性,而不必索之人生以上,與前之論本天治人者不同。若夫教,則「致中和」者,固必繇乎修道之功,而靜存動察,前已詳言,不必贅也。《章句》為補出之,其當。

若後段言效而前不及者,則以人備道教,而受性於天,亦懼祇承之不逮捕,而不當急言效,以失君子戒懼、慎獨、兢捏之心。故必別開端於中和之謂,以明位育之功,乃其理之所應有,而非君子之緣此而存養省察也。嗚呼!密矣。

要以援天治人為高舉之,以責功之不可略,推人合天為切言之,以彰理之勿或爽;則中庸之德,其所自來,為人必盡之道;而中庸之道,其所徵著,為天所不違之德。一篇之旨,盡於此矣。故知《或問》之略分兩支,密於《章句》一頭雙腳之解也。

十五

“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是儒者第一難透底關。此不可以私智索,而亦不可執前人之一言,遂謂其然,而偷以為安。

今詳諸大儒之言,為同為異,蓋不一矣。其說之必不可從者,則謂但未喜、未怒、未哀、未樂而即謂之中也。夫喜、怒、哀、樂之發,必因乎可喜、可怒、可哀、可樂。乃夫人終日之閒,其值夫無可喜樂、無可哀怒之境,而因以不喜、不怒、不哀、不樂者多矣,此其皆謂之中乎?

於是或為之說曰:「只當此時,雖未有善,而亦無惡,則固不偏不倚,而亦何不可謂之中?則大用鹹儲,而天下之何思何慮者,即道體也。”

夫中者,以不偏不倚而言也。今曰但不為惡而已固無偏倚,則雖不可名之為偏倚,而亦何所據以為不偏不倚哉?如一室之中,空虛無物,以無物故,則亦無有偏倚者;乃既無物矣,抑將何者不偏,何者不倚耶?必置一物於中庭,而後可謂之不偏於東西,不倚於楹壁。審此,則但無惡而固無善,但莫之偏而固無不偏,但莫之倚而固無不倚,必不可謂之為中,審矣。此程子「在中」之說,與林擇之所云“內底道理”,其實而不為戲語者,皆真知實踐之言也。

乃所云在中之義及裡面道理之說,自是活語。要以指夫所謂中者,而非正釋此「中」字之義。曰在中者,對在外而言也。曰裡面者,對錶而言也。緣此文上云“喜怒哀樂之未發”,而非云“一念不起”,則明有一喜怒哀樂,而特未發耳。後之所發者,皆全具於內而無缺,是故曰在中。乃其曰在中者,即喜怒哀樂未發之云,而未及釋夫「謂之中」也。若子思之本旨,則謂此在中者「謂之中」也。

朱子以此所言中與「時中」之中,各一其解,就人之見不見而為言也。時中而體現,人得見其無過不及矣。未發之中,體在中而未現,則於己而喻其不偏不倚耳,天下固莫之見也。未發之中,誠也,實有之而不妄也。時中之中,形也,誠則形,而實有者隨所著以為體也。

實則所謂中者一爾。誠則形,而形以形其誠也。故所謂不偏不倚者,不偏倚夫喜而失怒、哀、樂,抑不偏倚夫喜而反失喜,乃抑不偏倚夫未有喜而失喜。餘三情亦然。是則已發之節,即此未發之中,特以未發,故不可名之為節耳。蓋吾性中固有此必喜、必怒、必哀、必樂之理,以效健順五常之能,而為情之所繇生。則渾然在中者,充塞兩閒,而不僅供一節之用也,斯以謂之中也。

以在天而言,則中之為理,流行而無所不在。以在人而言,則庸人之放其心於物交未引之先,異端措其心於一念不起之域,其失此中也亦久矣。故延平之自為學與其為教,皆於未發之前,體驗所謂中者,乃其所心得;而名言之,則亦不過曰性善而已。善者,中之實體,而性者則未發之藏也。

若延平終日危坐以體驗之,亦其用力之際,專心致志,以求吾所性之善,其專靜有如此爾;非以危坐終日,不起一念為可以存吾中也。蓋云未發者,喜、怒、哀、樂之未及乎發而有言、行、聲、容之可徵耳。且方其喜,則為怒、哀、樂之未發;方其或怒、或哀、或樂,則為喜之未發。然則至動之際,固饒有靜存者焉。聖賢學問,於此至明白顯易,而無有槁木死灰之一時為必靜之候也。

在中則謂之中,見於外則謂之和。在中則謂之善,延平所云。見於外則謂之節。乃此中者,於其未發而早已具徹乎中節之候,而喜、怒、哀、樂無不得之以為庸。非此,則已發者亦無從得節而中之。故中該天下之道以為之本,而要即夫人喜、怒、哀、樂四境未接,四情未見於言動聲容者而即在焉。所以或問「不外於吾心」者,以此也。

抑是中也,雖云庸人放其心而不知有則失之;乃自夫中節者之有以體夫此中,則下逮捕至愚不肖之人,以及夫賢知之過者,莫不有以大得乎其心,而知其立之有本;唯異端以空為本,則竟失之。然使逃而歸儒,居然仍在。則人心之同然者,然,可也。彼初未嘗不有此自然之天則,藏於私意私慾之中而無喪。乃君子之為喜、為怒、為哀、為樂,其發而中節者,必有所自中,非但用力於發以增益其所本無,而品節皆自外來;則亦明夫夫人未發之地,皆有此中,而非但君子為然也。此延平性善之說所以深切著明,而為有德之言也。

子思之旨,本以言道之易修,而要非謂夫人之現前而已具足。程、朱、延平之旨,本以言中之不易見,而要非謂君子獨有,而眾人則無。互考參觀,並行不悖,存乎其人而已。

十六

序引“人心惟危”四語,為《中庸》道統之所自傳,而曰“天命率性,則道心之謂也”,然則此所謂中者即道心矣。乃喜、怒、哀、樂,情也。延平曰:「情可以為善。」可以為善,則抑可以為不善,是所謂惟危之人心也。而本文不言仁、義、禮、知之未發,而云喜、怒、哀、樂,此固不能無疑。

朱子為貼出「各有攸當」四字,是吃緊語。喜、怒、哀、樂,只是人心,不是人欲。 「各有攸當」者,仁、義、禮、知以為之體也。仁、義、禮、知,亦必於喜、怒、哀、樂顯之。性中有此仁、義、禮、知以為之本,故遇其攸當,而四情以生。乃其所生者,必各如其量,而終始一致。

若夫情之下游,於非其所攸當者而亦發焉,則固危殆不安,大段不得自在。亦緣他未發時,無喜、怒、哀、樂之理,所以隨物意移,或過或不及,而不能如其量。迨其後,有如耽樂酒色者,向後生出許多怒、哀之情來。故有樂極悲生之類者,唯無根故,則終始異致,而情亦非其情也。

惟性生情,情以顯性,故人心原以資道心之用。道心之中有人心,非人心之中有道心也。則喜、怒、哀、樂固人心,而其未發者,則雖有四情之根,而實為道心也。

十七

看先儒文字,須看他安頓處,一毫不差。或問「喜、怒、哀、樂,各有攸當」二句,安在「方其未發」上,補本文言外之意,是別嫌明微,千鈞一髮語。 「渾然在中」者,即此「各有攸當」者也。到下段卻云“皆得其當”,“得”字極精切。言得,則有不得者。既即延平「其不中節也則有不和」之意,而得者即以得其攸當者也,顯下一「節」字在未發之中已固有之矣。

又於中而曰“狀性之德”,則亦顯此與下言“謂之和”者,文同而義異。不是喜怒哀樂之未發便喚作中,乃此性之未發為情者,其德中也。下云“著情之正”,著者,分別而顯其實也。有不中節者則不和,唯中節者斯謂之和,故分別言之。其中節者即和,而非中節之中有和存,則即以和著其實也。

此等處,不可苟且讀過。朱子於此見之真,而下語斟酌,非躁心所易測也。

自相乖悖之謂乖,互相違戾之謂戾。凡無端之喜怒,到頭來卻沒收煞,以致樂極悲生,前倨後恭,乖也。其有喜則不能復怒,怒則不能復喜,哀樂亦爾。陷溺一偏,而極重難返,至有臨喪而歌,方享而嘆者,戾也。中節則無所乖,皆中節則無所戾矣。

十八

云「'天地位,萬物育',以理言」者,誠為未盡。蓋天地所以位之理,則中是也;萬物所以育之理,則和是也。今但言得位育之理於己,是亦不過致中而至於中,致和而至乎和,而未有加焉,則其詞不已贅乎?

但以事言之,而又有功與效之別。本文用兩「焉」字,是言乎其功也。 《章句》改用兩「矣」字,則是言乎其效也。今亦不謂聖神功化之極,不足以感天地而動萬物,而考之本文,初無此意。泛求之《中庸》全書,其云“配天”者,則“莫不尊親”之謂爾;其云“譬如天地”者,則“祖述”“憲章”之謂爾;其云“如神”者,則「前知」之謂爾;其云「參天地」者,則「盡人、物之性」之謂爾。未嚐有所謂三辰得軌,鳳見河清也。

《或問》所云“吾身之天地萬物”,專以窮而在下者言之。則達而在上者,必於吾身以外之天地萬物,著其位育之效矣。夫其不切於吾身者,非徒萬物,即天地亦非聖人之所有事。而不切於吾身之天地萬物,非徒孔、孟,即堯、舜亦無容越位而相求。

帝堯之時,洪水未治,所謂天下之一亂也。其時草木暢茂,禽獸繁殖,則為草木禽獸者,非不各遂其育也,而聖人則以其育為憂。是知不切於身之萬物,育之未必為利,不育未必為害。達而在上,用於天下者廣,則其所取於萬物者弘;窮而在下,用於天下者約,則取於萬物者少;要非吾身之所見功,則亦無事於彼焉,其道一也。

至於雨暘寒燠之在天,墳埴山林之在地,其欲奠位於各得者,亦以濟人物之用者為位。而穹谷之山或崩,幽澗之水或湧,與夫非煙非霧之云,如蜜如餳之露,不與於身之所資與身之所被及者,亦不勞為之燮理也。

若其為吾身所有事之天地萬物,則其位也,非但修吾德而聽其自位,聖人固必有以位之。其位之者,則吾致中之典禮也。非但修吾德而期其自育,聖人固有以育之。其育之者,則吾致和之事業也。祀帝於郊而百神享,在璇璣玉衡而四時正,一存中於敬以位天也,而天以此位焉。奠名山大川而秩祀通,正溝洫田疇而經界定,一用中於無過不及以位地也,而地以此位焉。若夫於己無貪,於物無害,以無所乖戾之情,推及萬物,而俾農不奪、草不竊、胎不伐、夭不斬,以遂百穀之昌、禽魚之長者,尤必非取效於影響也。萬物須用之,方育之,故言百穀禽魚。若兔葵、燕麥、蠑螈、蚯蚓,君子育之何為?又況堇草虺蛇之為害者耶?

《或問》云“於此乎位,於此乎育”,亦言中和之德所加被於天地萬物者如是。又云“聖神之能事,學問之極功”,則不但如《章句》之言效驗。且《章句》推致其效,要歸於修道之教,則亦以禮樂刑政之裁成天地、品節萬物者言之,固不以三辰河嶽之瑞、麟鳳芝草之祥為徵。是其為功而非效亦明矣。

抑所云“吾身之天地萬物”,亦推身之所過所存者而言。既不得以一鄉一家為無位之聖人分界段,而百世以下,流風遺教所及,遂無與於致中和之功。而孝格父母,慈化子孫,又但發皆中節之始事。據此為言,義固不廣。

若不求其實,而於影中之影、像外之象,虛立一吾身之天地萬物以彷彿其意象,而曰即此而已位育矣,則尤釋氏「自性眾生」之邪說。而云:「一曼答辣之內,四大部洲以之建立;一滴化為乳海,一粒化為須彌,一切眾生,鹹得飽滿。」其幻妄不經,適足資達人之一笑而已。

今請為引經以質言之曰:“會通以行其典禮”,“以裁成天地之宜,輔相天地之道”,“位焉、育焉”之謂也,庶不誣爾。自十二章至二十章,皆其事也。

十九

以父父、子子、夫夫、婦婦為天地位,則亦可鳥飛於上、魚遊於下為天地位矣。父、夫為天,子、婦為地,是名言配出來的。鳥屬陽,亦天也;魚屬陰,亦地也。如此,則天地之外,更有何萬物來?且言家有一家之天地,一國有一國之天地,則亦可云一身有一身之天地,頭圓像天,足方像地,非無說也。然則倒懸之人,足上而首下,而後為一身之天地不位乎?

總緣在效驗上作夢想,故生出許多虛脾果子話來。致中和者,原不可以不中不和者相反勘。不中不和者,天地未嘗不位,萬物未嘗不育,特非其位焉育焉之能有功爾。 「爾所不知,人其舍諸!」聖賢之言,原自平實,幾曾捏目生花,說戶牖閒有天地萬物在裡面也?

二十

使云一家有一家之萬物,一國有一國之萬物,猶之可也。以語天地,真是說夢。或窮或達,隻共此一天。不成堯、舜之天地,到孔子便縮小了!孔子刪《詩》《書》,定《禮》《樂》,立百王之大法,盡有許多位天地之事。只此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以為之範圍,曾何異於堯、舜?故曰“無不持載”,“無不覆幬”。倘以一國之效言,則其不持載覆幬者多矣。且孔子相魯時,將魯之天地位,而齊之天地有薄蝕崩湧之災否耶?

第二章

[edit]

《或問》於第二章、第三章,皆有「未劇及」之語。此朱子一部《中庸》渾然在胸中,自然流出來底節目,非漢人隨句詮釋者所逮捕,而況後人之為字誘句迷,妄立邪解者乎?

《中庸》第一章既徹底鋪排,到第二章以後,卻又放開,從容廣說,乃有德之言涵泳寬和處,亦成一書者條理之必然也。不則為皮日休《天隱子》、劉蛻《山書》,隨意有無,全無節次矣。

自第二章以下十章,皆淺淺說,漸向深處。第二章只言君子小人之別,劈開小人在一邊,是入門一大分別。如教人往燕,迎頭且教他向北去,若向南行,則是往粵。而既知北轅以後,其不可東北而之於齊,西北而之於晉,皆所未論。 《中庸》只此一章辨小人,徑路既分,到後面不復與小人為辨,行險僥倖是就情事上說,非論小人之道。直至末章,從下學說起,乃更一及之。

《或問》於第三章云:「承上章小人反中庸之意而泛論之。」吃緊在「泛論」二字。不可誤認朱子之意,以民之鮮能為反中庸。小人自小人,民自民。反則有以反之,鮮能只是鮮能。末章云“小人之道”,小人固自有道,與不興行之民漫無有道者不同。民無小人陷溺之深,則雖不興行,而尚不敢恣為反中庸之事。民亦無小人為不善之力,則既鮮能中庸,而亦不得成其反中庸之道。

向後賢知之過,愚不肖之不及,則又從鮮能之民,揀出中間不安於不知味者言之。所謂愚不肖者,亦特對賢知而言天資之滯鈍者也,與夫因世教衰而不興行、可繇而不知之民,自進一格。到十一章所言“索隱行怪”,則又就賢知之專志體道而為之有力者身上撇開不論,而後就遵道之君子進而求作聖之功。此《中庸》前十章書次第之井井者也。

「小人反中庸」,只如叔孫通綿蕞,歐陽永叔之濮議,王介甫之新法,直恁大不可而有害於世,故先儒以鄉原當之,極是。若鮮能之民,則凡今之人而皆然。賢知之過,愚不肖之不及,則孔、孟之門多有之。要亦自其見地操履處,顯其過不及,而未嘗顯標一過不及者以為道。且過不及,亦皆以行乎中庸之教,而初未反戾乎中庸。抑過則業亦有所能,不及者亦非全乎其不能,與不興行之民自別。至於“索隱行怪”,則又從天理上用力推測安排,有私意而無私慾,其厭惡小人而不用其道者,更不待說,蓋莊、列、陸、王之類是也。

小人只陷於流俗功利而有權力者,如​​歐陽濮議,但以逢君;王介甫狼狽處,尤猥下。隱怪方是異端,過不及乃儒之疵者。三種人各有天淵之別。此十章書步步與他分別,漸撇到精密處,方以十二章以後八章,顯出“君子之道”,妄既闢而真乃現也。一書之條理,原爾分明不亂。

「舜知」「回仁」「夫子論強」三章,乃隨破妄處,隨示真理,皆只藉證,且未及用功實際,終不似「道不遠人」諸章之直示歸宿。蓋閱盡天下之人,閱盡天下之學術,終無有得當於中庸,而其效亦可睹,所以云「中庸其至矣乎」。北溪所云「天下之理無以加」者,此之謂也。

或以隱怪為小人,或以賢知為隱怪,自《章句》之失。而後人徇之,益入於棼迷而不可別白。取《中庸》全書,作一眼照破,則曲暢旁通矣。

第三章

[edit]

“天下之理無以加”,是讚“至”字語。若以此為「至」字本釋,則於文句為歇後,其下更須著一字,如《大學》言「至善」方盡。後人於此添入至平、至奇、至微、至大一切活套話,皆於此未諦。所以《章句》用「未至」「為至」二語反形,乃得親切。

「至」字有二義:極也,到也。 《章句》卻用至到一釋,不作至極說。所行者至於所道,則事理合轍,而即天理即人心,相應相關。猶適燕而至於燕,則燕之風物,切於耳目肌膚,而己所言行,皆得施於燕也。

此中庸之為德,上達天地鬼神,下徹夫婦飲食,俱恰與他誠然無妄之理相為通合。若射者之中鷂,鑞已入侯,而非浮游依倚,相近而實相遠,故曰至也。論語「知及之」「及」字,及十二章「察」字,正可作此註腳。

“中庸之為德”,“德”字淺,猶言功德;亦與“鬼神之為德”“德”字一例,則亦可以性情功效言之。但中庸是渾然一道理,說不得性情。其原本可與鬼神之性通,其發生可與鬼神之情通,而大要在功效上說。可令人得之而見德於人,則亦可云德之為言得也。特與行道而有得於心不同,以未嘗言及行之者,而心亦無主名故。

唯道不行、不明,故民鮮能。民者,凡民也,待文王而後興。有文王,則此道大明,而流行於家、邦、天下,民皆率繇之矣。 《江漢》之遊女,《兔罝》之野人,鹹有以效其能於中庸。唯有德位者或過或不及,以壞世教,而後民胥夢夢也。

中庸之道,聖以之合天,賢以之作聖,凡民亦以之而寡過。國無異政,家無殊俗,民之能也。豈盡人而具川流敦化之德,成容、執、敬、別之業,乃云能哉?三山陳氏逆說,不成理。

第四章

[edit]

《或問》「揣摩事變」四字,說近平淺,卻甚諦當。所謂“知者過之”,只是如此。本文一「之」字,原指道而言。賢知者亦在此道上用其知行,固與異端之別立宗風者迥別。如老子說“反者道之動,弱者道之用”,佛氏說“本覺妙明,性覺明妙”,他發端便不走者條路,到用處便要守雌守黑,空諸所有,乃至取禮樂刑政,一概掃除,則相去天淵,不可但云「過之」矣。如人往燕,過之者誤逾延慶、保安,到口外去;異端則是發軔時便已南轅。故知知者之過,亦測度揣摩,就事而失其則耳。

此章及下章三「道」字,明是「修道之謂教」一「教」字在事上說。 《章句》所云“天理之當然”,乃以推本教之所自出,而讚其已成之妙。云峰以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分釋,依稀亦似見得。以朱子元在發而皆中之節上言無過不及,則亦言道之用而已。

道之用即教。就子臣弟友以及於製禮作樂,中閒自有許多變在。先王所修之道,固已盡其變,而特待人擇而執之。若但乘一時之聰明志意,以推測求合,則隨物意移,非不盡一事之致,極乎明察,而要非經遠可行之道,此知者之過也。若賢者之過,則亦如徐積之孝,不忍履石,屈原之忠,自沈於淵,乃至禮過繁而樂過清,刑過核而政過密,亦豈如異端之絕聖智而叛君親也哉?此等區處,切須揀別,勿以異端混入。

第六章

[edit]

行道者,行此道以成化也。明道者,明此道以立教也。舜惟知之,故道行於民。顏子惟服膺而弗失,故可與明道。若賢知之過,愚不肖之不及,則已失立教之本,而況能與天下明之而行於天下哉?與天下明之而行於天下,則教不衰;而民雖愚賤,亦不至鮮能之久矣。就中顯出明行相因,只舉一舜、顏便見。而舜之行道,顏子之明道,則不待更結言之也。

《或問》前云“舜之知而不過”,“回之賢而不過”,單反“過”一邊,後卻雙影“過”“不及”分說,此等處極不易看。當知說書者,須是如此開合盡理。說個賢知,自然是美名。舜之知,也止與過者同其知;回之賢,亦止與過者同其賢。及至德之已成,則雖舜、顏,亦但無不及而已。

抑論天資之難易,自然盡著賢知一流,而付以行道、明道之任。若愚不肖者,則其用功固必倍也。乃言賢知,則愚不肖之當企及亦見。於此活看,足知《或問》之密,而《中庸》之為有歸宿矣。

第七章

[edit]

擇乎中庸而不能守,兼過不及兩種說。須知愚不肖者,亦未嘗不曰「予知」也。 《或問》“刻意尚行,驚世駭俗”,亦偏舉一端。總繇他擇乎中庸後,便靠硬做,則或過高而不可繼。蓋於制行時無加一倍謹始慎微之力,則中閒甘苦條理,不得親切,故不能守之期月而不失。是賢者之過,大端因孟浪疏粗而得,其不能守其所知也固然。若不肖者,雖知之而守之無力,又不待言矣。

第八章

[edit]

《章句》於舜用中,說個“行之至”,“至”字微有病,似只在身上說,未及於天下。則是舜行道而道因以行矣。至顏子,卻作三節說,又於「擇乎中庸」上,加「真知」一層。愚意《中庸》引夫子說,既只重行,而夫子所言顏子之“擇乎中庸”,亦與“予知”之人同詞而異,則更不須添一“真知”於上。

且《章句》以「言能守」系之「奉持而著之心胸之閒」之下,則「弗失之矣」四字,別是一意。此一句不是帶下語,勿僅於「拳拳服膺」句僅作一讀。 「弗失」者,「默而識」之「識」也。顏子既能得之於己,則至道皆成家珍,了識念,使以之立教,可無恍惚億中、不顯不實之病矣。顏子早世,固不得見其明道之功,與舜之行道於天下者等。然觀夫子「喪予」之嘆,則所以期顏子者,非但取其自明也。

第九章

[edit]

第九章之義,《章句》《或問》本無疵瑕,小注所載《朱子語錄》,則大段可疑。程、朱雖摘出《中庸》於《戴記》之中,不使等於諸禮,而實不可掩者,則於「修道之謂教」註中,已明中庸之非無定體矣。今乃云“中庸便是三者之間,非是別有一個道理”,則竟抹殺聖賢帝王一段大學術、大治道,而使為浮游不定之名,寄於一切。則堯、舜、禹之所以授受,上因天理自然、不偏不倚之節文,下以盡人物之性者,果何所擇而何所執乎?

此一章書,明放著「子路問成人」一章是顯證據。 “天下國家可均”,“冉求之藝”也。 “爵祿可辭”,“公綽之不欲”也。 “白刃可蹈”,“卞莊子之勇”也。 “文之以禮樂”,則“中庸”是已。到中庸上,須另有一爐錘在,則於以善成其藝、廉、勇之用,而非僅從均之、辭之、蹈之之中,斟酌較好,便謂中庸。使然,則本文只平說可均、可辭、可蹈,固徹上徹下而為言,何所見其有太過不及而非中也哉?

《中庸》一書,下自合妻子、翕兄弟,上至格鬼神、受天命,可謂盡矣,而終未及夫辭祿蹈刃。則以就事言之,其局量狹小,僅以盡之在己,而不足於位天地、育萬物之大;以人言之,則彼其為人,稱其性之所近,硬直做去,初未知天下有所謂中庸者而學之也。

唯均天下國家,則亦中庸之所有事。而但言均而已,不過為差等其土宇昄章,位置其殷輔人民,則子路所謂「何必讀書然後為學」者,固可治千乘之賦。求後世,則漢文幾至刑措,可謂均之至矣;而至於禮樂,固謙讓而未遑。唯其內無存養省察之功、見天命流行之實體,而外不能備三重之權以寡過也。

存養省察者,三重之本,天理悉著於動靜,而知天知人之道見。靜見天心則知天,動察物理則知人。三重者,存養省察中所為慎獨樂發,以備中和之理而行於天下者也。 《中庸》一篇,始終開合,無非此理。今乃區區於均天下、辭祿、蹈刃之中求中庸,又奚可哉?均天下國家者,須撇下他那名法術權術,如賈生、晁錯議定諸侯等。別與一番經綸,使上安民治,風移俗易,方展得中庸之用出。若以辭爵祿言之,則道不可行,而退以明道為己任,如孔子歸老於魯,著刪定之功,方在中庸上顯其能,而非一辭爵祿之得其宜,便可謂之中庸。至蹈白刃,雖極其當如比干者,要亦逢時命之不猶,道既不可行而又不可明,弗獲已而自靖於死,不得愛身以存道矣。

本文前三「也」字,一氣趨下,末一「也」字結正之。謂可乎彼者之不可乎此,非謂盡人而不可能;亦能均天下、能辭祿、能蹈刃者之不可許以能乎中庸爾。可均、可辭、可蹈者而不可能,則能中庸者,必資乎存養省察、修德凝道以致中和之用者而後可。故下云“唯聖者能之”,語意相為唱和,義自顯也。中庸之為德,存之為天下之大本,發之為天下之達道,須與盡天下底人日用之,而以成篤恭而天下平之化,豈僅於一才一節之閒爭得失哉?

《或問》云“蓋三者之事,亦知、仁、勇之屬”,一“屬”字安頓極活;較小注“三者亦就知、仁、勇說來,蓋賢者過之事」等語,便自不同。三者之於中庸,堂室迥別,逵徑早殊。僅能三者,無事於中庸,則且未嘗不及,而況於過?

前章所云過不及者,皆從事於中庸者言也。若就三者以言乎過不及:則均天下者,黃、老過也,申、商不及也;辭爵祿者,季札過也,蚳蛙不及也;蹈白刃者,屈原過也,裡克不及也。乃其過亦過夫三者,其不及亦不及夫三者,何嘗與中庸為過不及哉?

若其為知、仁、勇之屬,則就夫人性中之達德而言,亦可謂有此三者之資,足以入中庸之德,猶冉求、公綽、卞莊之可與進文禮樂而已。至於用中之知,服膺之仁,中和而不流不倚之勇,彼固未嘗問津焉,而何足以與於斯?

故《或問》以“取必於行”指其不能中庸之病根,則謂其就事求可而置大道於未講也;抑云“事勢之迫”,則又以原夫辭爵祿、蹈白刃者不能中庸之故。而比干之剖心,一往之士可引決焉;箕子之陳範,則非箕子者終不能托跡也。後儒不察,乃於三者之中求中庸,亦相率而入於無本之學矣。

《章句》云“三者難而易,中庸易而難”,固已分明作兩項說。若云“三者做得恰好,便是中庸”,則三者既難矣,做得恰好抑又加難,當云“中庸難而且難”,何以云易哉?三者之中,隨一可焉,中庸不可能也;三者而皆可焉,中庸亦不可能也。張子房奮擊秦始皇而不畏死,佐漢高定天下,已乃謝人閒事,從赤松遊,顧於存養省察之心學,堯、舜、文、武三重徵民之大道,一未之講。是三者均可,中庸不可能之一證。安得謂中庸即在三者之中哉?

第十章

[edit]

“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俱就功用說。 《章句》云“非有以自勝其人欲之私,不能擇而守”,是推原語。君子之所以能為強者在勝欲,而強之可見者,則於和不流、中立不倚徵之。故與下二段一例,以「強哉矯」以贊其德之已成。四段只是一副本領。其能為爾者,則勝欲而守乎理也。就其與物無競,見其和。就其行己不失,則見其中立。就其不隨物意移,則見其不流。就其不挾私意以為畔岸,則見其不倚。

所以知此中和為德成之用,而非成德之功者:若存養而立本,則不待言不倚;省察而中節,則不待言不流。故擇守之外,別無工夫,而唯加之勝欲,以貞二者之用而已。

知、仁是性之全體,勇是氣之大用。以知、仁行道者,功在存理。以勇行道者,功在遏欲。至於和不流,中立不倚,則克勝人欲,而使天理得其正也。須知此一節,只寫出大勇氣象;其所以能為勇者,未嘗言也。

第十一章

[edit]

小注謂“深求隱僻,如鄒衍推五德,後漢謔緯之說”,大屬未審。 《章句》於「隱」下添一「僻」字,亦贅入。隱對顯而言,只人所不易見者是,僻則邪僻而不正矣。五德之推,謔緯之說,僻而不正,不得謂隱。凡言隱者,必實有之而特未發見耳。鄒衍一流,直是無故作此妄想,白平撰出,又何所隱?

此「隱」字不可貶剝,與下「費而隱」「隱」字亦大略相同,其病自在「索」上。索者,強相搜求之義。如秦皇大索天下,直繇他不知椎擊者之主名,橫空去搜索。若有跡可按,有主名可指求,則雖在伏匿,自可擒捕,不勞索矣。

道之隱者,非無在也,如何遙空索去?形而上者隱也,形而下者顯也。才說個形而上,早已有一「形」字為可按之跡、可指求之主名,就者上面窮將去,雖深求而亦無不可。唯一概丟抹下者形,籠統向那沒邊際處去搜索,如釋氏之七處徵心,全不依物理推測將去,方是索隱。

又如老氏刪下者「可道」「可名」的,別去尋個「綿綿若存」。他便說有,我亦無從以證其無;及我謂不然,彼亦無執以證其必有。則如秦皇之索張良,彼張良者,亦未嘗不在所索之地界上住,說他索差了不得;究竟索之不獲,則其所索者之差已久矣。

下章說到“鳶飛戾天,魚躍於淵”,可謂妙矣,卻也須在天淵、鳶魚、飛躍上理會。鬼神之德,不見、不聞而不可度,也須在仁人孝子、齊明盛服上遇將去。終不只恁空空窅窅,便觀十方世界如掌中,果無數億佛自他國來也。

道家說“有有者,有未始有者,有未始有夫未始有者”,到第三層,卻脫了氣,白平去安立尋覓。君子之道,則自己性上存養者仁義禮知之德,己情中省察者喜怒哀樂之則。天之顯道,人之恆性,以達鬼神後聖之知能,皆求之於顯以知其隱,則隱者自顯。亦非捨隱不知,而特不索耳。

索隱則行必怪。原其索而弋獲者非隱之真,則據之為行,固已趨入於僻異矣。若夫鄒衍之流,所索已怪,迨其所行,全無執據,更依附正道以自解免,將有為怪而不得者。故愚定以此為異端佛老之類,而非鄒衍之流也。

勇帶一分氣質上的資助,雖原本於性,亦知仁之所生故。而已屬人情。 《中庸》全在天理上生節文,故第二十章言“人道敏政”,人道,立人之道,即性也。只說“修道以仁”,說“知天知人”,而不言勇;到後兼困勉,方說到勇去,性有不足而氣乃為功也。

知、仁以存天理,勇以遏人欲。欲重者,則先勝人欲而後能存理,如以乾戈致太平而後文教可修。若聖者,所性之德已足,於人欲未嘗深染,雖有少須克勝處,亦不以之為先務;止存養得知、仁底天德完全充滿,而欲自摒除。此如舜之舞乾羽而苗自格,不賴勇而裕如矣。

朱子於前數章平敘知、仁、勇之功,到此卻刪抹下勇而曰“不賴”,才得作聖者功用之淺深,性學之主輔。許東陽「皆出於自然」之說,惡足以知此!

第十二章

[edit]

愚不肖之與知與能,聖人之不知不能,天地之有憾,皆就君子之道而言。語大、語小,則天下固然之道,而非君子之所已修者也。本文以「故君子」三字作廉隅,《章句》以「君子之道」冠於節首,俱是吃緊節目,不可略過。

唯子修明之以俟後聖,故聖人必於此致其知能,而因有不知不能之事。君子修之以位天地,故天地亦有不能如君子所位之時。若夫鳶飛魚躍,則道之固然而無所待者,日充盈流蕩於兩間,而無一成之體,知能定有不至之域,不待言聖人之有所詔矣。

且如“鳶飛戾天,魚躍於淵”,聖人如何能得,而亦何用能之?抑又何有不能飛天躍淵、為鳶為魚者?道之不遐遺於已然之物也,而既已然矣。故君子但於存心上體認得此段真理,以效之於所當知、所當能之事,則已足配其莫載之大,莫破之小,而經綸滿盈;實未須於鳶之飛、魚之躍,有所致其修也。

道有道之上下,天地有天地之上下,君子有君子之上下。上下者,無盡之詞。天地者,有所依之上下也。 “察乎天地”,已修之道昭著之見功也。故不言察乎上下,而云“察乎天地”,亦以人之所親者為依耳。

察乎天而不必察乎鳶飛之上,察乎地而不必察乎魚躍之下。認取時不得不極為廣大,故不以鳶魚為外,而以存充周流行、固然之體於心。至其所以經之、紀之者,則《或問》固云“在人則日用之際,人倫之間”,已分明揀出在天在人之不同矣。此中有一本萬殊之辨,而吾儒之與異端徑庭者,正不以蟲臂、鼠肝、翠竹、黃花為道也。

「君子之道」而聖人有所不知不能者,自修道而言,則以人盡天,便為君子之事。 《章句》以夫子問禮、問官當之,極為精當。少昊之官,三代之禮,亦非必盡出於聖人之所定,故僅曰君子。知能相因,不知則亦不能矣。或有知而不能,如堯非不知治水之理,而下手處自不及禹是也。只此亦見君子之道非天地自然之道,而有其實事矣。

然到第二十七章,又以此為“聖人之道”,則以言乎聖人之行而明者,以君子所修為則;君子之修而凝者,以聖人之所行所明為則也。因事立詞,兩義互出,無不通爾。

“語小,天下莫能破”,言天下之事物莫有能破之者。 《章句》一「內」字極難看。 「內」字作中間空隙處解,謂到極細地位,中間亦皆灌注撲滿,無有空洞處也。以此言天理流行、一實無間之理,非不深切。然愚意本文言“莫破”,既就天下而言,則似不當作此解。

破者,分析教成兩片,一彼一此之謂也。則疑天下之事物,其或得道之此而不得道之彼者有矣。乃君子推而小之,以至於一物之細、一事之微,論其所自來與其所自成,莫非一陰一陽、和劑均平之構撰;論其所體備,莫不有健順五常,鹹在其中而無所偏遺。故欲破此一物為有陰而無陽,彼一物為有陽而無陰,此一事道在仁而不在義,彼一事道在義而不在仁,而俱不可得。

大而大之,道之全者如大海之吞吸,無有堤畔;小而小之,道之全者亦如春霖灌乎百昌,一滴之中也是者陽蒸陰潤所交致之雨。則“禮儀三百”,三百之中,隨一焉而仁至義盡;“威儀三千”,三千之中,隨一焉而仁無不至,義無盡也。此亦藉在人者以徵天地固然之道。

故“鳶飛戾天”,疑於陽升,而非無陰降;“魚躍於淵”,疑於陰降,而非無陽升。健順五常,和成一大料藥,隨奿一丸,味味具足,斯則以為天下莫能破也。如此,方得與「天下」親切。

唯獨活底,所以充滿天地之閒。若是煞著底,則自然成堆疊。有堆高則有間斷矣,間斷處又是甚來?故知空虛無物之地,者道理密密綿綿地。所以不睹之中,眾象臚陳;不聞之中,群聲節奏。

潑潑者,如水潑物,著處皆濕也。在空亦濕空。空不受濕,濕理自在。與「」字音義俱別。潑,普活潑。,北末切。即是活意,潑潑則言其發散充週,無所不活也。

但非有事於存心者,則不見他生而不竭之盛。即如「鳶飛戾天,魚躍於淵」二語,直恁分明覺得,必非與物交而為物所引蔽,及私意用事索隱於不然之域者,能以此而起興。程子所謂“必有事,而勿正”,意止如此,不可誤作從容自然,變動不居解。於此一錯,則老氏所謂“泛兮其可左右”,佛氏所謂“渠今是我,我不是渠”,一例狂解而已。

“造端乎夫婦”,自是省文,猶云“造端乎夫婦之所知能”也。不知道之謂愚,不能行道之謂不肖,非謂其不曉了天下之事而拙鈍無能也。只此與聖人對看,盡他俗情上千伶百俐,勤敏了當,也只是愚不肖。以此知「夫婦」云者,非以居室而言也。

今亦不可謂居室之非道,乃若匹夫匹婦之居室,卻說是能知、能行此道不得。況上文原以「君子之道」而言,則固非一陰一陽之道矣。人喚作夫婦,大率是卑下之稱,猶俗所謂小男女,非必夫婦具而後云然。 《論語》云“匹夫匹婦……自經溝瀆”,亦豈伉儷之謂哉?

《易》云“一陰一陽之謂道”,是大概須如此說。實則可云三陰三陽之謂道,亦可云六陰六陽之謂道,亦可云百九十二陰、百九十二陽,乃至五千七百六十陰、五千七百六十陽之謂道。而亁之純陽,亦一陽也;坤之純陰,亦一陰也;夬、姤之五陽,亦一陰也;剝、復之五陰,亦一陽也。師、比、同人、大有等皆然。所以下云「繼之者善也」。 “仁者見之謂之仁,知者見之謂之知”,則亦一仁一知之謂道矣。

《或問》此處夾雜《參同契》中語。彼唯以配合為道,故其下流緣托「好逑」之義,附會其彼家之邪說。朱子於此辨之不早,履霜堅冰,其弗懼哉!

第十三章

[edit]

“道不遠人”,與上章所引《旱麓》詩詞原無二義。云峰謂上章言性體之廣大,此言率性者之篤實,大是妄分支節。率,循也,言循其性之所有而皆道也。豈率性者之別有階梯,而不必劇如性之廣大乎?

“以人治人”,觀乎人而得治人之道也。 “不願勿施”,觀乎人之施己而得愛人之道也。 「庸德庸言之慥慥」,觀乎人之得失而得治己之道也。盈天地之效於我者,人而已矣。一吾目之見鳶見魚而心知其飛躍,鳶魚之在天淵以其飛躍接吾之心目者也。而道不遠於此,則亦何篤實之非廣大哉?

內顧,而己之願不願者,盡乎人之情矣。外顧,而人之宜盡第二節。與其不剋盡者,盡乎物之理矣。不能觸處得理以擇而執之,則必以私意為道,拂乎人而揉亂之矣。此「皆曰予知」而好自用之愚者是也。陳氏以老、莊當之,亦未為得。

己所不願,則推人之必不願而勿施之,是恕。推己所不願,而必然其勿施,則忠矣。忠恕在用心上是兩件工夫,到事上卻共此一事。

《章句》云“忠恕之事”,一“事”字顯出在事上合一。後來諸儒俱欠了當在,乃以忠為體,恕為用,似代他人述夢,自家卻全未見影響。

史伯璇添上己所欲而以施之於人一層,大是蛇足。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是仁者性命得正後功用廣大事。若說恕處,只在己所不欲上推。蓋己所不欲,凡百皆不可施於人,即飲食男女,亦須準己情以待人。若己所欲,則其不能推與夫不可推、不當推者多矣。仁者無不正之欲。且其所推者,但立達而已。文王固不以昌歜飽客,而況未至於仁者哉?

此章之義,《章句》盡之矣。其他則唯藍田之說為允。或問改藍田一段,不及元本「其治眾人也」「其愛人也」「其治己也」分三段為切當。若雙峰以下諸說,則一無足取。緣其所失,皆硬擒住「忠恕」二字作主。要以《論語》一貫之旨,橫據胸中,無識無膽,不能於聖賢言語,求一本萬殊之妙。朱子一片苦心,為分差等,正以防此混亂,何諸子之習而不察也!

本文云“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只此是忠於事。顯然見此但為人之為道者,能近取譬,一入德之門而已。若子曰“吾道一以貫之”,而曾子乃云“夫子之道,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而已矣”,則豈可哉?

此亦可言忠恕者,如孟子言“親親仁也,敬長義也”,親親敬長可言仁義,其得以孩提之親親敬兄,謂仁義之全體大用盡於此乎?知此忠恕專在施上說,則其上之不足以統治人,下之不足以統自治,亦明矣。且本文所云“忠恕違道不遠”者,就人心道體而言,所包猶廣;而其云“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則指事而言,尤一節之專詞耳。

史伯璇心無忠恕,漫為指射,乃以末節為「推己所欲者施之於人」。舉君父與兄而為眾賤之詞曰“人”,事君、事父、事兄而為下逮捕之詞曰“施”,言不順則事不成,其顛悖莫此為甚!

故本文但於朋友言施,而尤必以先施為情禮之當。則朋友且不可僅言施,而況於君父?故可言施者,必誼疏卑於己者也。其可言人者,必不在朋友之科,而為泛然無交,特其事勢相干、言行相接之人也。

故自有文字來,無有言施忠於君、施孝於父者。至於上云“治人”,其所治之人,則已固有君師之任,事在教而不在養。治之之術,戒休董威,不問其可願不可願也。

且末節言所求乎子、臣、弟、友,其所求之子、臣、弟、友,朱子謂為己之子臣若弟,亦以在己者痛癢自知,而其求之也較悉爾。實則天下固有年未有子,位未有臣,而為人之季弟者,其又將何所取則以事其上哉?是所求云者,不論求己之子、臣、弟、友,與從旁公論天下之為子臣、為弟友者,而皆可取彼旁觀者之明,以破當局之暗也。則抑知我之所求者,亦得其理於人,故曰「道不遠人」。而非為在己之所欲,如史氏之所云者。人事父以孝,於己何欲哉?

要此三段文字,每段分兩截。 “伐柯伐柯”五句,言治人之道不遠於人也;“以人治人,改而止”,則不遠人以為治人之道也。 “忠恕違道不遠”,言愛人之道不遠於人也;“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於人”,則不遠人以為愛人之道也。 「君子之道四」十句,言治己之道不遠於人也;「庸德之行」以下,則不遠人以為自治之道也。

「道不遠人」一「人」字,唯黃勉齋兼人己而言之說為近。緣忠恕一段,謂以愛己之心愛人,故可兼己而言。乃施諸己者他人也,於人之施者,得勿施於人之道,則雖云以愛己之心為準,而實取順逆之度於人矣。

大抵此章之旨,本言費之小者,故極乎淺易。然於以見斯道之流行,散見於生人情理之內,其得失順逆,無非顯教,與鳶飛魚躍,同一昭著於兩間。故盡人之類,其與知與能,與其所未知未能,皆可以觀察,而盡乎修己治人之理。蓋以明斯道之充滿形著,無所遺略,無所間斷,而即費可以得隱。則其意原非欲反求之己,而謂取之一心而已足也。

《中庸》以觀物而論天理之行,《論語》以存心而備萬物之理。 《中庸》致廣大,而《論語》觀會通。固宜忠恕之義,大小偏全之不一,而“不願勿施”,但為忠恕之一端也。守朱子之聶,而勿為後儒所惑,是以讀《大全》者之貴於刪也。

第十四章

[edit]

目前之人,不可遠之以為道;唯斯道之體,發見於人無所間,則人皆載道之器,其與鳶魚之足以見道者一幾矣。現在之境,皆可順應而行道;唯斯道之,散見於境無所息,則境皆麗道之墟,其與天淵之足以著道者一理矣。目前之人,道皆不遠,是於鳶得飛、於魚得躍之幾也。現在之境,皆可行道,是在天則飛、在淵則躍之理也。無人不可取則,無境不可反求,即此便是活潑潑地。邵子《觀物》兩篇,全從此處得意。

雙峰乃以十三章為就身而言,十四章為就位而言,則前云子、臣、弟、友者,未嘗不居乎子、臣、弟、友之位;後云“反求諸其身」者,亦歸之於身矣。彼殊未見此兩章大意,在只此是費之小者,就人、境兩端,顯道之莫能破。故新安謂“第十五章承上言道無所不在,此四字好。而進道有序”,極為諦當。但新安所云承上者,似專書《素位》一章。如愚意,必兩承,後見道之無所不在也。

《章句》分「素位而行」與「不願其外」為兩支,道雖相因,而義自有別。 “素位而行”,事之盡乎道也;“不願其外”,心之遠乎非道也。觀上言“行”而不言“願”,可知矣。

乃「不願乎其外」一支,又有兩層:「不陵」「不援」者,據他人所居之位以為外也;「不怨」「不尤」者,據己所未得之位以為外也。乃人之有所覬於未得者,必因他人之已然而生歆羨慕,故「不陵」「不援」為「無怨」之本;而所謂「正己」者,亦別於上文隨位盡道之實,但以心之無邪而即謂之正矣。 「正己」如言立身,「行」則言乎行己,行與立固有分也。

抑“不陵”“不援”而統謂之“不求”,且於在上位者而亦云無怨尤,此疑乎說之不可通者。以在上位而願乎其外,必將以諸侯乾天子,大夫乾諸侯。若但陵其下,則非有求於下,勢可恣為,不至於不得而懷怨。若在上位而願下,則又疑人情之所必無。

按《春秋傳》,凡言強凌弱者,字皆作“凌”,左傍從“冰”,謂如寒威之逼人也。其云“侵陵”,云“陵替”者,字則作“陵”,左傍從“阜”。陵者,山之向卑者也。離乎上而侵乎下,若山之漸降於陵而就平地也。則“不陵”“不援”,義正相類。陵下者,言侵下之事以為己事也。

夫人之樂上而不樂下,固情也。乃當其居上而覆願為下之所為者,亦卞躁自喜者之情也。如人當在台諫之職,未嘗不思登八座;及登八座而不能與台諫爭搏擊之權,則固有願為台諫者矣。乃以此心而居八座,則必身為大臣,不卹國體,而侵陵台諫之職,欲與小臣爭一言之得失。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又人之方為子,豈不願己之有子?及身老而子孫漸長,則動成拘忌,乃濱老而有童心,思與子孫爭一旦之憂樂。不得而求,求不得而怨矣。夫唯天子則不宜願為臣民,唐宣且自稱進士,武皇且自稱大將軍。況所云「在上位」者,初非至尊無偶之謂乎?

審乎此,則“陵下”“援上”,皆據一時妄動之心而言。而除取現在所居之位為昔之所居而今懷之,他日之所必至而今期之,其為外也,一而已矣。此聖賢之言,所以範圍天下之人情物理而無遺。藍田云“陵下不從則罪其下”,既於“陵”字之義未當;又云“反仁反知所以不陵”,則是素位而行之事,而非不願乎外之心:胥失之已。

「徼」只是求意。小注云“取所不當得”,於義卻疏。求者,其心願得之;取,​​則以智力往取而獲之矣。若幸可取而得焉,則不復存在命矣。富貴福澤,盡有不可知者。君子俟之,則曰「命」。小人徼之,則雖其得也,未嘗不有命在;而據其心之欣幸者偶遂其願,不可云“命”,而謂之“幸”矣。

《章句》云“謂所不當得而得者”,亦是奚落小人語,其實不然。如以孟郊之文,登一進士,亦豈其不當得?乃未得之時,則云“膀前下淚,眾裡嫌身”,既視為幾幸不可得之事;迨其既得,而云“春風得意馬蹄疾,一日看遍長安花”,其欣幸無已,如自天隕者然。則不特人以小人為幸,而小人亦自以為幸;乃至人不以小人為幸;而小人亦自以為幸:則唯其位外之願無聊故也。

第十六章

[edit]

《章句》一「然」字及「是其」二字,一串寫得生活。 “弗見”“弗聞”,微也;“體物不可遺”,顯也。義既兩分,故不得不用「然」字一轉。乃如朱氏伸竟為分別,則又成謙礙矣。弗見弗聞者,即以言夫體物者也。體物不遺者,乃此弗見弗聞者體之也。

侯氏形而上下之言,朱子既明斥之矣。雙峰猶拾其餘沈而以為家珍,則何其迷也!形而下者只是物,體物則形而上。形而下者,可見可聞者也。形而上者,弗見弗聞者也。如一株柳,其為枝、為葉可見矣,其生而非死,亦可見矣。所以體之而使枝為枝,葉為葉,如此而生,如彼而死者,夫豈可得而見聞者哉?

物之體則是形。所以體夫物者,則分明是形以上那一層事,故曰「形而上」。然形而上者,亦有形之詞,而非無形之謂。則形形皆有,即此弗見弗聞之不可遺矣。

不可見、不可聞者之體物不遺,鬼神之性情固然。此弗見弗聞之體物不遺,以使物得之為物者,則其功效也。三句全寫性情,而功效則在言外,不可以體物不遺為功效。

於鬼神內摘出祭祀一段說,是從弗見弗聞中略示一可見可聞之跡。延平云「令學者有入頭處」一語,甚精。此不可見聞者,物物而有。直是把一株柳去理會,則盡量只在可見可聞上去討,急切間如何能曉得者裡面有那弗見弗聞底是怎么生。及至到祭祀上,卻得通個消息。

「天下之人」四字,是大概說。除下那嫚侮鬼神底不道,其餘則淺者有淺者之見,深者有深者之見。是他一時精氣凝聚,散亂之心不生,便愾乎如將見之,如將聞之,而信不遺者之真不可遺也。若到聖賢地位,齊明盛服以修其身,出門使民,皆以承祭之心臨之,則不但於祭祀時見其洋洋,而隨舉一物,皆於其不可見者,雖不以目見而亦見之;不可聞者,雖不以耳聞而聞之矣。

乃此理氣之洋洋者,下逮捕於天下之人,固亦時與之相遇,特習而不察,繇而不知,窮視聽於耳目之間,而要亦何嘗遠人而託於希微之際也?故曰:「誠之不可掩如此夫!」東陽許氏以祭祀為「識其大者」,殊屬孟浪。

第十七章

[edit]

「舜其大孝也與!」只此一句是實贊其德,下面俱是說道用之廣。舜之所以為舜者,一「孝」盡之矣,所以「造端乎夫婦」而「察乎天地」也。東陽許氏說“下五句為孝之目”,極是乖謬。舜之孝,固有「五十而慕」及「烝烝乂,不格姦」之實,為極其大,豈可將此等抹煞,但以聖人而為天子為其孝乎?

孟子說:「天下之士悅之。」士者,賢人君子之稱;悅者,悅其德也。天下皆悅其德,乃聖人「莫不尊親」之實。而孟子固曰“人悅之、貴為天子、富有天下,而不足以解憂”,則舜之不以此為孝明矣。

就中唯「德為聖人」一語,可附會立義,謂修德立身,乃孝之大者。其說大抵出於《孝經》。而《論》《孟》中說孝,總不如此汗漫。人子之於父母,使不得轉一計較在。故先儒疑《孝經》非孔子之舊文,以其苟務規恢而無實也。孔子說“父母惟其疾之憂”,曾子說“全而生之,全而歸之”。此是痛癢關心處,不容不於此身而見父母之在是。孟子謂“不失其身而能事其親”,但云“不失”,則已載夔夔惻惻之意,而不敢張大其詞,以及於德業。若《孝經》所稱立身成名,揚於後世,卻總是寬皮話,搭不上。以此為教,則將捨其恩義不容解之實,而求之於畔援、歆羨慕之地,於是一切功名苟簡之士,得託之以為藏身之區藪矣。

人所疑者,“德為聖人”,實有聖學、聖功、聖德、聖業在,不與尊富之俟命於天者同。不見《尚書》說“天錫勇知”,《詩》稱“帝謂文王,無然畔援,無然歆羨慕”,子貢亦曰“固天縱之將聖”?德至聖人,徒可以人力強為之乎?若云不全恃天而廢人,則位祿與壽,得其名即為聖人。亦非無臨禦保守、尊生永命之道,豈但聖德之為有功耶?有子曰:「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則為仁之事,皆自孝弟而生。倘云修德以為孝,則是為仁為孝弟之本矣,豈不顛倒本末而逆施先後哉?

況子思引夫子此言,以見中庸之道即匹夫匹婦所知能者;馴至其極,而德無不備,命無不可受。此以為察乎天地之實,則一本萬殊之旨;斯以顯君子之道,費無不徹,而隱不易知。若云修德受命而後為能盡孝,則是造端乎大,而以成夫婦之知能矣。是天地位,萬物育,而後能致中和,不已逆乎?故唯《章句》「道用之廣」四字為不可易,其餘皆不足觀也。

第十八章

[edit]

所云“無憂者其唯文王”,亦但以統論周家一代之事,前自太王、王季而開王業,後至武王、周公而成王道,以見積數世聖賢之功德以建治統,而文王適際夫俟命之時也。初非上下古今帝王,但謂文王為無憂。則海陵、云峰之說皆不足存。

「憂」字有兩義:有事不遂志而可憂者,在文王固有之,《系傳》言「作《易》者其有憂患」之謂也;有事在可為而不必勞其憂思者,則此言「無憂」是也。天命未至,人事未起,不當預計天下之何以治、何以教,而但守先德以俟。故武王之縵緒克商,周公之製禮作樂、憂勤以圖成者,皆文王之所不為,而非其不足以體道之廣,乃唯文王宜然耳。使武王、周公而亦猶是,則是忘天下,而道之不行不明也,無所託矣。自非文王,則道用本廣,不得以憚於憂而置之也。

若如二胡氏所云舜、禹無聖父,堯、舜無肖子,則父之不令,既非人子所可用其憂者,故舜亦但以不順父母為憂,而不以瞽瞍之頑為憂。孟子謂瞽瞍殺人,舜竊負而逃,終身欣然,深見人子之心,唯知有親,而其賢不肖,直不以改其一日之歡。至子之不肖,則天也。樂天知命夫何憂!杜子美非知道者,且云“有子賢與愚,何必掛懷抱”,況以此而得窺聖人之憂樂哉?若其以「父作子述」為言者,則以明文王雖無憂,而先世後昆,相為開繼,則週之體道以承天者,未嘗息也。

在夫子立言之旨,則以見時未至而事未起,則文王遵養以為道;時已至而事已集,則武、週憂勞以見功。若子思引此以釋道用之廣,則見三聖開週,因仍次序,以集武功而成文德,故製作隆而中和之極建,乃以體君子之道而無所曠。率之道,自唐、虞以前而未有異;修道之教,至成周而始隆。所為道有顯微,不可掩而抑不可盡,非一聖人之知能所得竟也。彼屑屑然較父子之賢愚於往古者,其何當焉!

第十九章

[edit]

《章句》云“以其所製祭祀之禮,通於上下者言之”,蓋謂推其孝思以立則於天下,禮雖有同異,而以敬其所尊、愛其所親者同也。 「春秋修其祖廟」以下三節,皆通上下而言。故《章句》於祖廟備紀諸侯、大夫、適士、官師之製,則亦以明夫非但武、週所自行之禮也。

然就中有兼言者,有分言者,有上下一例者,有差等各殊者,直不可執一立解。雜舉自天子以至於士之禮,或全或偏,正以見其周遍。即其獨為天子之禮,亦必有其可通於大夫、士之道。如大夫以下助祭者,無爵可序,而自有貴賤之可辨。非若郊、社、禘、嘗,專言王侯而不及大夫也。

宗器,先世所藏之重器,諸侯大夫亦固有之。 《章句》云「若週之赤刀、大訓」云云,舉一週以例其餘,故曰「若」。亦可云若魯之寶玉、大弓,衛孔悝氏之鼎也。許東陽徒以《顧命》所陳之寶當之,自屬泥巴。而裳衣、時食,凡有廟者之必設必薦,不待言矣。

其云「宗廟之禮,所以序昭穆」者,謂以禘祫序列祖宗昭穆之禮,行之於凡祭,以序助祭之同姓,乃通合祖之義以合族也。死者既各有廟,唯禘祫則合於太廟,以父南子北序之,此唯王侯之大享為然。而以此禮通諸合族之義,則自大享以達於時祭,自天子以達於士,自太廟以達於你廟,苟其有同姓在助祭之列者,皆不復問其爵之有無、族之親疏,而一以昭穆序之。舉夫朝廷之貴賤有級,宗室之大宗、小宗有別,宗室謂宗子之家。至此尊尊之義皆絀焉,而一以行輩為等夷,所以加恩於庶賤而聯之也。特牲饋食禮有「眾兄弟」「兄弟子」之文,則雖士祭其你,同姓鹹在,豈必天子之大享而後序昭穆哉?

其為王侯之製,而下不概於大夫者,唯序爵耳。以士不受命,不得稱爵,大夫之祭,唯士與焉,則固無爵之可序也。若序事辨賢,自通乎上下而言。在特牲饋食禮,固有公有司及私臣為宗、祝、佐食者;而少牢饋食,則司士、司馬、宰夫、雍人鹹備焉。其在諸侯之備官,又無論矣。乃若旅酬之典,下逮捕於士,祭畢之燕,於士無禁,禮有明文,固可考也。

是知《章句》所云「通於上下」者,括修廟以至燕毛而統言之矣。然則所云“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既承上文而無特起之詞,則亦通上下之承祭者而言也。踐主祭之位,得致敬以昭對於祖考,曰「踐其位」;位謂阼階。行其所得為之禮,以秩神而敘人,曰「行其禮」;奏其所得奏之樂,以合漠而娛神,曰「奏其樂」。此三「其」字,乃泛指之詞。泛言“其”,而隆殺差等之不一者見矣。

又云“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亦謂武、週既以此禮自敬其先王之所尊,愛其先王之所親;而使諸侯以達於士,皆得以敬愛其先人之所尊親者,而事死如生,事亡如存,文無不稱,情無不盡,斯以廣愛敬之德於天下,而先王之志以繼,事以述也。故曰「孝之至也」。

《章句》前云“禮通上下”,而此乃云“'其'指先王”,則有自相矛盾之病。特其所云“'其'指先王”者,則以釋“敬其所尊、愛其所親”之“其”,而不以上累乎“踐其位,行其禮,奏其樂”之「其」。觀朱子引《虞禮》「反哭升堂,主婦入室」之文以明之,則亦顯夫「其」者,指主祭而非先王之謂。上章言祭用生者之禮,正與此「其」字合。而《章句》中文義未為界斷,斯後人積疑之所自生。乃「其」專以先王而言,則句自成疵。固當統言先人,而後與通於上下之旨不相背也。黃氏云“上下通踐其位”,大破群疑,而於以為功於朱子者不小矣。

總以此章之旨,謂武王、周公盡其孝之道,而創制立法,推行上下,無不各俾盡其性之仁孝;於以見道用之廣,而夫婦所知能之理,孝。極至而察乎上下。故末復以郊禘之義明而治國無餘蘊者終之。若但以天子之自承其祭者言之,則極乎煩重,而但以畢其孝思;則本大末小,體廣用微,豈不與中庸之道相為刺謬?而異端「萬法歸一」之逆說,自此生矣。

知此,則廣平之言表,固賢於藍田之言裡。是以朱子或問中雖兼採遊、呂之說,而《語錄》獨稱廣平之周密。若譚氏致敬之論,則其泥而不通也久矣。

序事辨賢,唯龜山之說為當,藍田殊未分曉。人之當為宗、當為祝、當為有司,固先已各居其職矣。至有事於廟中,則太宰贊鬯,宗伯蒞裸,舉王侯以例其餘。祝自為祝,有司自各司其事,非臨時差遣,隨命一人而授以事也,明甚。

其云「所以辨賢」者,辨者昭著之義。以平日之量德授位,因能授職,至此而有事為榮,則以顯賢者之別於不賢者;而堂室異地,貴賤異器,又以彰大賢者之殊於小賢也。上言“辨貴賤”,亦是此意。不然,爵之貴賤,豈素無班序,而直待廟中始從而分別之哉?辨賢只是辨官,位事惟能,建官惟賢。賢也者,即位之謂也。

其別於上所云「序爵」者,則公、侯、伯、子、男、卿、大夫之謂爵,六官之屬之謂位。爵如今王、公、侯、伯及光祿大夫至修職佐郎是。位則內閣、六部至倉巡、驛遞等衙門是。辨賢者,即辨此之尊卑。古今原分作兩等,此序爵、序事之所以別,而貴賤與賢,亦可以互文見意也。

《週禮》固有「澤宮選士」之文,然所選者士爾。太宰、宗伯之類,既以尊而不待選,在大夫則家老亦然。祝則世其職不容旁選。唯如宰夫上士八人,中士十六人,下士三十有二人,具員已繁,不能盡與於祭,則以射擇之耳。而供戒具、薦羞、視滌濯者,亦必就此五十六人中擇之,終不他取於別官之賢者,而一聽之於射。故曰「庖人雖不治廬,屍祝不越樽俎而代之」。亦如諸侯之得與祭,亦以射擇,而宋公之有淫威,魯侯之為懿親,則不待選於射而必與焉。蓋爵之貴,賢之尊,雖素有等威之別,而合之於廟中,俾其貴其賢得昭著以為榮焉,此「愛其所親」之道也。

《讀四書大全說》卷二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