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山遺書/周易外傳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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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外傳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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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辭上傳第一章 章句依朱子《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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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易》,天人之合用也。天成乎天,地成乎地,人成乎人,不相易者也;天之所以天,地之所以地,人之所以人,不相離者也。易之則無體,離之則無用。用此以為體,體此以為用。所以然者,徹乎天地與人,惟此而已矣。故《易》顯其用焉。

夫天下之大用二,知、能是也;而成乎體,則德業相因而一。知者天事也,能者地事也,知能者人事也。今夫天,知之所自開,而天不可以知名也。今夫地,能之所已著,而不見其所以能也。清虛者無思,一大者無憂無慮,自有其理,非知他者也,而惡得以知名之?塊然者已實而不可變,委然者已靜而不可興,出於地上者功歸於天,無從而見其能為也。雖然,此則天成乎天,地成乎地。人既離之以有其生而成乎人,則不相為用者矣。此之謂「不易」也。

乃天則有其德,地則有其業,是之謂《幹》《坤》。知、能者,《幹》《坤》之所效也。夫知之所廢者多矣,而莫大乎其忘之。忘之者,中有間也。萬變之理,相類相續而後成乎其章,於其始統其終,於其終如其始。非天下之至健者,其孰能彌亙以通理而不忘?故以知:知者惟其健,健者知之實也。能之所窮,不窮於其不專,而莫窮乎謙中而執一。執一而有其中,一事之變而不能成,而奚況其賾!至善之極,隨事隨物而分其用,虛其中,析其理,理之所至而鹹至之。非天下之至順者,其孰能盡亹亹之施而不執乎一?故以知:能者惟其順,順者能之實也。

夫太極〇之生元氣,陰陽者,元氣之閆闢也。直而展之,極乎數之盛而為九。九者數之極,十則仍歸乎一矣。因《坤》之二而一盈其中為三,統九三而貫之為一,其像奇—。始末相類,條貫相續,貞常而不屈,是可徹萬理於一致矣,而三位純焉,因而重之,六位純焉。斯以為天下之至健者也。元氣以斂而成形,形則有所不逮捕矣。地體小於天。均而置之,三分九而虛其一為六,三分三而虛其一而為二,其像偶––。天之所至,效法必至,寧中不足而外必及。中不足者,以受天之化也。虛其中以受益,勉其所至以盡功,是可悉物理而因之,而三位純焉;因而重之,六位純焉。斯以為天下之至順者也。故曰:「《幹》知大始,《坤》作成物。」無憂無慮而思慮之所自徹,塊然委然而不逆以資物之生,則不可以知名而固為知,不見其能而能著矣。而夫人者,合知、能而載之一心也。故曰“天人之合用”,人合天地之甩也。

夫彌亙初終而持之一貫,亦至難矣。虛中忘我,以隨順乎萬變,勉其所至而行乎無疆,亦至繁矣。則奚以言乎「易簡」也?曰:惟其純也。 《幹》者純乎奇矣,《坤》者純乎偶矣。當其為《幹》,信之篤而用之恆,不驚萬物之變而隨之以生誠,則歷乎至難而居天下之至易。當其為《坤》,己不屍功而物自著其則,受物之取而咸仍其故,則歷乎至繁而行天下之至簡。 《幹》則以位乎天者此,以達乎人者此,以施乎地者此;六爻三才也。《坤》則以應乎天者此,以運乎人者此,以成乎地者此,因而重之,罔不皆然。此之謂純。

夫天秉《幹》德,自然其純以健,知矣;地含《坤》理,自然其純以順,能矣。故時有所鼓,時有所潤。時互用而相為運,時分用而各有成。 《震》《巽》《坎》《離》《艮》《兌》之大用,而在六子之各益者,天地初未嘗有損,雜者自雜,不害其純,則終古而無不易也,無不簡也,皆自然也,吉凶其所不諱。聖人所憂患者,人而已矣。故顯其用於大易,使知欲得夫天下之理者,合天地之用,必其分體天地之撰而不雜者也。

夫知,用奇也則難而易,用偶也則易而難;能,用偶也則繁而簡,用奇也則簡而繁。然而天下之辨此者鮮矣。

知者未嘗忘也。甫其有知,即思能之,起而有作,而知固未全也。因事變而隨之以遷,幸而有功焉,則將據其能以為知,而知遂爽其始。故知,至健者也,而成乎弱。弱而不能勝天下,則難矣。

能固未欲執一也。方務能之,而恃所能以為知,成乎意見,以武斷乎天下,乃其能亦已僅矣。物具兩端,而我參之以為三,非倚於一偏而不至也,則並違其兩,但用其獨。故能,至順者也,而成乎逆。逆而欲與物相親,則繁矣。

是何也?人受天地之中以生,而不能分秩乎《幹》《坤》,則知能固以相混淆,健順固以相困矣。夫人亦有其動焉,亦有其入焉,亦有其幽明之察焉,亦有其止焉,亦有其說焉。然而惟能以健歸知,以順歸能,知不雜能,能不雜知者,為善用其心之機,善用其性之力,以全體而摩蕩之,乃能成乎德業得天下之理。藉其不然,天之明固在也,地之力固在也,莫知所秩,乘志氣之發而遂用之,故德二三非其德,業將成而或敗之矣。是以《周易》並建《幹》《坤》以為首,而顯其相錯之妙。天事因乎天,地事因乎地。因乎天而《坤》乃有所仿,因乎地而《幹》乃有所成。故《易》者,聖人之以治天下之繁難而善其德業者也。

雖然,亡他焉,全體之而得矣。全體之,則可以合,可以分。誠積而必感,自摩之以其幾;道備而可給,自蕩之以其時。 《幹》《坤》定則貴賤位,剛柔斷,聚以其類,分以其群,像​​不眚,形不枵,皆定之者不雜也。是故可鼓可潤,可寒可暑,可男可女,欣合而不亂。賢人以之為勸為威,為行為藏,為內治為外圖,成《震》《巽》《坎》《離》《艮》《兌》之大用。故曰“《易》,天人之合用也”,蓋純備之、分秩之謂也。

“鼓之以雷霆”,《震》也。 “潤之以風雨”,《巽》也。 “日月運行,一寒一暑”,《坎》《離》也。 《離》秉陽以函陰,為日;《坎》秉陰承陽,為月。日運行乎陽中,為晝;月運行乎陰中,為夜。日運行乎《離》南,赤道之南。月運行乎《坎》北,二至月道極乎南北。則寒;日運行乎《坎》北,赤道之北。月運行乎《離》南,則暑也。 “《幹》道成男”,《艮》也;“《坤》道成女”,《兌》也。 《幹》《坤》怒氣之生,為草木禽獸,其大成者為人。天地慎重以生人,人之形開神發,亦遲久而始成。 《幹》《坤》之德,至三索而乃成也。於此而見陰陽致一之專,於此而見陰陽互交之化。然皆其跡而已矣。蓋學《易》者,於此而見陰陽皆備之全焉。

雷霆、風雨相偕並作,則《震》《巽》合矣。日月、寒暑相資而流行,則《坎》《離》合矣,男女相偶以正位而衍其生,則《根》《兌》合矣。 《震》之一陽,自《巽》遷者也。 《巽》之一陰,自《震》遷者也。 《坎》《根》之陽,自《離》《兌》遷也。 《離》《兌》之陰,自《坎》《根》遷也。遷以相摩,則相蕩而為六子;未摩而不遷,則固為《幹》《坤》。故《震》《巽》一《幹》《坤》也,《坎》《離》一《幹》《坤》也,《根》《兌》一《幹》《坤》也,惟其無往而非純《幹》純《坤》,故《幹》《坤》成卦,而三位各足,以全乎《幹》之三陽、《坤》之三陰而六位備;因而重之,而六位各足,以全乎《幹》之六陽、《坤》之六陰而十二位備。 《周易》之全體,六陽六陰而已矣,其為剛柔之相摩,蕩為八卦者,無往而不得夫《幹》《坤》二純之數也。其為八卦之相摩,蕩為六十四卦者,錯綜複雜,而十二位之陰陽亦無不備也。無不備,無不純矣。

故非天下之至純者,不能行乎天下之至雜。不足以純而欲試以雜,則不賢人之知能而已矣。故曰:「所惡於執一者,為其賊道也,舉一而廢百也。」霸者之術,亦王者之所知,而王道規其全,則時出為事功,而無損於王者之業。異端之悟,亦君子之能。而君子體其全,則或窮乎孤至,而無傷於君子之德。

故天下無有餘也,不足而已矣;無過也,不及而已矣。撰之全,斯體之純;體之純,斯用之可雜。幾不能不摩,時不能不盪。以不摩不蕩者為之宗,以可摩可蕩者因乎勢,以摩之蕩之者盡其變。故可鼓也,可潤也,可運也,可成也。而未鼓未潤,未運未成,《幹》《坤》自若也;方鼓方潤,方運方成,《幹》《坤》自若也。統六子而為《幹》《坤》,六子之性情鹹具,而但俟其生。與六子而並為八卦,父母之功能固著,而不倚於子。故致一者其機也,互交者其情也,皆備者其誠也。誠者亡他,皆備而已爾。

嗚呼!使君子而為小人之為,則久矣其利矣;使聖人而為異端之教,則久矣其述矣;使王者而為桓、文之功,則久矣其成矣。小人之利,君子亦謀之以育小人;異端之教,聖人亦察之以辨異端;桓、文之功,王者亦錄之以命牧伯。而特更有大焉,徹乎萬匯之情才而以昭其德;更有久焉,周乎古今之事理而以竟其業。剛極乎健,而非介然之怒生與惰歸之餘勇。柔極乎順,而非偶用之委蛇與不獲已之屈從。天下之德固然,賢人之相肖以成位乎中者,其能歉乎哉?

未至於此者,學之博,行之篤,弗能弗措,以致曲於全,尚庶幾焉。老氏僅有其一端之知,而曰“曲則全”,其劣著矣。雷風不相薄,水火不相射,男女不相配,自有天地以來,未有能為爾者也。執一廢百,毀《幹》《坤》之盛,而驕為之語曰“先天地生”,夫孰欺?

大哉《周易》乎! 《幹》《坤》並建以為大始,以為永成,以統六子,以函五十六卦之變,道大而功高,德盛而與眾,故未有盛於《周易》者也。

《連山》首《艮》,以陽自上而徐降以下也。 《歸藏》首《坤》,以陰具其體以為基而起陽之化也。夏道尚止,以遏陰私而閒其情;然其流也,墨者託之,過儉以損其生理。商道撥亂,以物方晦而明乃可施;然其流也,霸者託之,攻昧侮以傷其大公。

嗚呼!道盛而不可復加者,其惟《周易》乎!周道尚純,體天地之全以備於己。純者至矣,故《詩》曰“於呼不顯,文王之德之純”,文王之所以配天也。

《幹》《坤》並建於上,時無先後,權無主輔,猶呼吸也,猶雷電也,猶兩目視、兩耳聽,見聞同覺也。故無有天而無地,無有天地而無人,而曰“天開於子,地闢於醜,人生於寅”,其說諦矣。無有道而無天地,而曰“一生三,道生天地”,其說諦矣。無有天而無地,況可有地而無天,而何首乎《艮》《坤》?無有道而無天地,誰建《坤》《艮》以開之先?

然則獨《幹》尚不足以始,而必並建以立其大宗,知、能同功而成德業。先知而後能,先能而後知,又何足以窺道閫乎?異端者於此爭先後焉,而儒者效之,亦未見其有得也。夫能有跡,知無跡,故知可詭,能不可詭。異端者於此,以知為首,尊知而賤能,則能廢。知無跡,能者知之跡也。廢其能,則知非其知,而知亦廢。於是異端者欲並廢。故老氏曰“善行無轍跡”,則能廢矣;曰“滌除玄覽”,則知廢矣。釋氏曰“應無所住而生其心”,則能廢矣;曰“知見立知即無明本”,則知廢矣。知能廢,則《幹》《坤》毀。故曰:「《幹》《坤》毀則無以見《易》。」不見《易》者,必其毀《幹》《坤》者也。毀《幹》《坤》,猶其毀父母也矣。故《幹》《坤》並建,以統六子,以函五十六卦之大業,惟《周易》其至矣乎!

抑邵子之圖《易》,謂自伏羲來者,亦有異焉。太極立而漸分,因漸變而成《幹》《坤》,則疑夫《幹》《坤》之先有太極矣。如實言之則太極者《幹》《坤》之合撰,健則極健,順則極順,無不極而無專極者也。無極,則太極未有位矣。未有位,而孰者為《幹》《坤》之所資以生乎?

且其為說也,有背道而馳無合理。夫《幹》《坤》之大用,洵乎其必分,以為清寧之極,知能之量也。然方分而方合,方合而方分,背道而馳焉則不可得而合矣。

其為說也,抑有漸生而無變化。夫人事之漸後成,勢也,非理也。天理之足,無其漸也。理盛而勢亦莫之禦也。 《易》參天人而盡其理,變化不測,而固有本矣。奚待於漸以為本末也?如其漸,則澤漸變為火,山漸變為水乎?

其曰「《幹》《坤》為大父母」者,不能不然之說也。其曰“《複》《姤》小父母”,則其立說之本也。宋鄭夬、秦玢亦有此說。不然,則父母而二之,且不能解二本之邪說,而彼豈其云然?

自《復》而左,左生乎《頤》,《明夷》左生乎《賁》,《臨》左生乎《損》,《泰》左生乎《大畜》。自《姤》而右,右生乎《大過》,《訟》右生乎《困》,《遁》右生乎《鹹》,《否》右生乎《萃》。而《無妄》無以生《明夷》,《升》無以生《訟》,則《復》《姤》又不任為小父母。

《幹》右生《夬》,《履》右生《兌》,《同人》右生《革》,《無妄》右生《隨》。 《坤》左生《剝》,《謙》左生《根》,《師》左生《蒙》,《升》左生《蠱》。而《泰》無以生《履》,《否》無以生《謙》,則《幹》《坤》又不任為大父母。

如其以《泰》生《臨》,《履》生《同人》,《明夷》生《復》,《否》生《遁》,《謙》生《師》,《訟》生《姤》 ,為往來之交錯,則《姤》《復》為云仍之委緒。以《無妄》生《同人》,《明夷》生《臨》,《履》生《幹》,《升》生《師》,《訟》生《遁》,《謙》生《坤》 ,為中外之繞,則《幹》《坤》為奕葉之苗裔。

凡此者,既不能以自通,抑不足以自固。而但曲致其巧心,相為組織,遂有此相因而成乎漸者以為之序,相背而分其疆者以為之位,而其說遂以立。

夫《幹》盡子中,何以為《幹》? 《坤》盡子中,何以為《坤》?子中無《幹》,何以為子?午中無《坤》,何以為午?抑與其「天開於子,地闢於醜」之說相叛,而率之何以為道?修之何以為教?則亦談天之豔技而已。

夫天,吾不知其何以終也;地,吾不知其何以始也。天地始者,其今日!天地終者,其今日!觀之法像,有《幹》《坤》焉,則其始矣。察之物理,有《既濟》《未濟》焉,則其終矣。故天可以生六子,而必不能生地。天地可以成六子,而六子必不能成天地。天地且不相待以交生,而況《姤》《復》乎?乃且謂《剝》之生《坤》,《夬》之生《幹》,則其說適足以嬉焉爾矣。

考邵子之說,創於導引之黃冠陳圖南,傳於雕蟲之文士穆伯長,固宜其焓亂陰陽,拘牽跡象之瑣瑣也,而以為伏羲之始製,曠萬年而何以忽出?此又不待智者而知其不然矣。

「《幹》知大始,《坤》作成物。」「是故剛柔相摩,八卦相盪。」夫子之學《易》,學此者也。非仲尼之徒者,惟其言而莫之違,而孰與聽之?

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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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與道為體,道建陰陽以居。相融相結像生,相參相耦而數立。融結者稱其質而無為,參耦者有其為而不亂。像有融結,故以大天下之生;數有參耦,故以成天下之務。象者生而日生,陰陽生人之撰也;數者既生而有,陰陽治人之化也。

陰陽生而能任人之生,陰陽治人而不能代人以治。既生以後,人以所受之性情為其性情,道既與之,不能復代治之。像日生而為載道之器,數成務而因行道之時。器有小大,時有往來,載者有量,行者有程,亦恆齟齬而不相值。春霖之灌注,池沼溢而不為之止也;秋潦之消落,江河涸而不為之增也。若是者,天將無以佑人而成天下之務矣。

聖人與人為徒,與天通理,與人為徒,仁不遺遐;與天通理,知不昧初。將延天以佑人於既生之餘,而《易》由此其興焉。

夫時固不可僥也,器固不可擴也。僥倖時而時違,擴器而器敗。則抑何以佑之?器有小大,斟酌之以為載;時有往來,消息之以為受。載者行,不載者止;受者趨,不受者避。前使知之,安遇而知其無妄也;中使憂之,盡道而抵於無憂也;終使善之,凝道而消其不測也。此聖人之延天以佑人也。

雖然,亦待其人矣。器不足以承佑,聖人之於人猶天也,不能保諸既佑之餘。然則能承聖人之佑者,其惟君子乎?

且夫興鬼神以前民用者,龜莛之事,是不一類,而恆不能一因於道。象而不數,數而不像,有遺焉矣。器與時既不相值,而又使之判然無以相濟也。若夫象肖其生,數乘其務,吉兇之外有悔吝焉,晝夜之中有進退焉,則於以承佑也甚易矣。然而捨君子則固不勝者,愚不肖不與其深,賢智恆反其序也。故君子之器,鮮矣。

何也? 《易》之有彖也,有辭也,因象而立者也;有變也,有佔也,因數而生者也。象者氣之始,居乎未有務之先;數者時之會,居乎方有務之際。其未有務則居也,其方有務則動也。居因其常;象,至常者也。動因乎變;數,至變者也。

君子常其所常,變其所變,則位安矣。常以治變,變以貞常,則功起矣。象至常而無窮,數極變而有定。無窮故變可治,有定故常可貞。

無窮者何也?陰陽形器之盛,始乎天地而察乎臣妾、鼠豕,不勝繁也;始乎風雷而極乎劓刖、號笑,不勝遷也。有定者何也?非其七九,則其六八也;非其七八,則其九六也。

君子無窮其無窮,而有定其有定。所觀者統乎設卦之全象,所玩者用乎變動之一爻。居不以苟安為土,纖芥毫毛之得失,皆信其必至。動不以非常為怪,倉猝倒逆之禍福,一聽其自然。信其必至,故度務之智深,聽其自然,故敦止之仁一。智深而必無少見多怪之驚,仁一而必無周旋卻顧之私。則可安可危,志不可惑也;可生可死,而氣不可奪。是以能於《易》而承天之佑也。

其非君子也,則恆反其序。反其序者,執像以常,常其常而昧其無窮;乘數以變,變其變而嗆其有定。是故耳窮於隔垣,笙簧奏而不聞;心窮於詼旦,晴雨變而無備。偷窳於今日之暇,局促於咫尺之安,專之以為利,保之以為歡,而天下則固然其將變矣。此亦一端矣,彼亦一端矣,則又迎之而笑,距之而啼,因杌而疑鬼,因牛羊而夢王公。吉不勝喜,喜至而吉盡;兇不勝懼,兇去而懼未忘。僕亂倀皇以邀福逃禍者,卒不知禍福之已移於前也,而況能先禍福以擇名義之正也哉?矇瞽塞目於黼黻,稚子掩耳於雷霆,象非其像而數非其數,乃以怨天之不佑也,天且莫如之何,而況於聖人乎?

嗚呼!聖人之承天以佑民者至矣。 《詩》《書》《禮》《樂》之教,博像以治其常;玧之設,窮數以測其變。合其像數,貞其常變,而《易》以興焉。智之深,仁之一,代陰陽以率人於治,至矣,蔑以尚矣。而非君子之器,則失序而不能承接。故天之待聖人,聖人之待君子,望之深,祈之夙。而學習《易》之君子,將何以報聖人邪?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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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數之體,多者為大,少者為小。陰陽動靜乎太極,陽倡導而陰和,倡導者捷得而廉,和者徐收而貪,故陽一而陰二,則陰多也。陽數一、三、五、七、九,積二十五;陰數二、四、六、八、十,積三十,是陰猶多。大衍五十五,去中五以用五十,陽未用而早掛其五,是陰又多也。三百八十四位之象,陰陽各半,陰抑不處其少也。然而陰卒以少為小,豈其才之不給,蓋情之不逮捕矣。

夫數,將以用之也。有數而不用,均於無數;用而苟卹其私,均於不用。故能用者少而有餘,不用者多而不足。紂之億萬,不寡於周之十人也?唐高之一旅,非富於子孫之天下也?陰陽均受數於太極,逮捕其既用,陽之揲四,凡七凡九,而餘者或十三,或二十一;陰之揲四,凡六凡八,而餘者或十七,或二十五。陰之所餘,恆多於陽之一揲。不以揲而以餘,陰非不足。而吝於用,於是陰遂成乎焉。

夫崇己以替天下,則簞豆見色;利天下而節於己,則膏澤不屯。人莫窺其所藏,而窺其所建,於是乎陽任大而無慚,陰欲辭小而不得。

何也?廉於取者其施必輕,貪於求者其與必吝。受數少,則富不足以自矜,而與物若借。受數多,則情常怙於取贏,而保己恆深。鹿台、巨橋之發,封樁之世不能也,而必見之開創之日。酒漿、乾餱之愆,薇蕨之士亡有也,而多得之千金之子。薰風之吹,不能如朔風之久,及其怒號披拂,榮百昌之生也,晝夜而有九春之勢,惟其用之大也。

夫儉其身以利天下者,宜天下多以利報之,則大易而小險,情相稱也。然而數則有不然者。莫大於龍,而亢或有悔;莫小於魚,而貫或承寵。且不但此也。陽一索而《震》,動物者先自懼也;再索而《坎》,固物者先自勞也;三索而《根》,止物者先自戢也。則皆險也。陰一索而《巽》,入物者己自遂也;再索而《離》,麗物者己自明也;三索而《兌》,說物者己自和也。則皆易也。是故卦小而易,卦大而險。天下替己崇,天下利而己損,物之不齊,亦莫能得其施報之平矣。

然而《易》之有辭,恆消息其險易以劑之平。稱陽而險之,或以阻其樂施之氣;稱陰而易之,或以獎其畜厚之私。是故因其所之,以指吉兇,而存介以憂,存悔以無咎,則獎陽而承陰,權行乎其間焉。 《大壯》之“尚往”,《夬》之“中行”,泰然足以大施於物,然且勸之以必進;《大過》之“滅頂”,《節》之“貞兇” ,苶然不保其小於己,然且慰之以非罪,終不戒陽奢而憂陰以涼也。且夫險者平之基,易者危府。憂於其介,悔於其震,陰陽之險易,亦豈有恆哉!

若夫異端之竊《易》也,亦知貴陽而賤陰也,而恆矯陰陽之性情以為小大。保陽於己,數盈而不勤於用;外陰於物,數歉乘之以遊。其精者以為貴生,曰「不凝滯於物,而與物推移」。其粗者以為養生,曰「進陽火而退陰符」。與物推移,則無貴於大矣。陰符必退,則有受其小者矣。恁險而棄易,以自得其易。易在己,則險在兩間。始於貴陽,而究與陰同功。是逆數以鬥陰陽之勝矣。

嗚呼!陽之大也,惟其用之天下而大也。其險也,則憂悔之所由以致功也。己不足以死者,物不足以生。不靳生以死天下,是為大人而矣。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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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陰陽之靈爽以前民用者,莫不以像數為其大司。夫像數者,天理也,與道為體,道之成而可見者也。道,非無定則以為物依,非有成心以為期於物。予物有則,象數非因其適然;授物無心,象數亦非有其必然矣。適然者尊鬼,必然者任運,則知有吉凶,而人不能與謀於得失。

神祠之葩卜也,何承天之棋卜也,《火珠林》之錢卜也,皆聽其適然而非有則也,尊鬼之靈以治人,而無需於人謀。或為之說曰:「齊戒之誠,神明之通也。」夫自以其誠為神明,則曷不斷之心,而又推之於不可知也乎?以誠迓神,誠者之心,神者天地之道,有往來焉,而豈神之無道以但聽於心邪?

此其說猥陋而不足以眩知者,則又有進焉者:或恁宿舍,或恁日月,或恁候氣,皆取其必然而非無心也。取其必然,則固以所憑者為體。故禽壬、奇門、太一之類,其說充塞,而皆依仿曆法之一端以為體。體循於化蹟,而不知其所由,變因其已成,而非有神以司其動,則亦任運而無需於鬼謀。即使先知之以為趨避,則亦登禍福而廢善惡,乘捷以爭陰陽之勝也。

乃彼自成乎技,未敢竊《易》以與聖人爭鳴,則又有託於《易》以鳴者:納甲以月為體,卦氣以辰為體,濫而及於五行之生剋,佔日之孤虛。縮天地之大德,而觀之於一隙,既已亂矣。然亂之於數,而未敢亂其理也。又有進焉者:京房之律也,魏伯陽之《契》也,揚雄之《玄》也,關朗之《包》也,司馬公之《虛》也,蔡氏之《疇》也,則要理以為體矣,因要理以置之於其方矣。

夫律者上生下生,誠肖乎七八九六之往來,而黃鐘之數十一,則天五地六之一數也。數全而僅用其二,以之建方,以之立體,是拘守其一,而欲蔽其全矣。故《易》可以該律,律不可以盡《易》。猶《易》可以衍歷,歷不可以限《易》。蓋歷者像數已然之跡,而非陰陽往來之神也。故一行智而京房迷矣。

伯陽之以十二時火符進退為《復》《姤》,以子寅為《屯》《蒙》,執而不可易。故交變錯綜複雜之捷於往來者,不能與知,而畫陰陽之墟使相敵戰,因擯自《姤》以往為必退之符。則將使天地之氣斷而不續,有小智之觀時,而無大仁之安土也。

卦言乎象,爻言乎變。故四千九十六,從人事之類以取決於陰陽。 《元包》《潛虛》,錄卦而廢爻,方有涯,體有定。則將使人事之理有靜而無動,守不流之仁,而無旁行之知也。

《疇》演《洛書》,而七十二之位,不能摩蕩於風雷水火之變,是冬無燠日而夏無陰雨也,《堯》《湯》不異治而政教不合施也。建一極以準福極,則無知命之變遷,而亦無敦土之繁備也。

乃其尤倍者,則莫劇於《玄》焉。其所仰觀,四分歷粗率之天文也。其所俯察,王莽所置方州部家之地理也。進退以為鬼神,而不知神短而鬼長。寒暑以為生死,不知冬生而夏殺。方有定而定神於其方,體有限而限《易》以其體。則亦王莽學周公之故智。新美雄而雄美新,固其宜矣。

要而言之,之數者皆索神於方,而疑數於體。其於《易》也,猶爝火之於日月。何也? “神無方而《易》無體”,《易》與神合,而非因物以測神。神司變而物蔽物,《易》彌綸天地,而彼襲天地之緒餘,則得失之相去,豈特尋丈哉?

夫數之有七八九六也,《幹》《坤》之有奇偶也,分二、掛一、揲四、歸奇之各有像也,四營之積一三二二、十有八變之乘三六以備陰陽也,三百六十、萬一千五百二十之各有當也,六變而七、九化而八之以往來為晝夜也,象數昭垂,鬼不得私,而任謀於人。五十而用四十有九也,分而為二,用其偶然而非有多寡之成數也。幽明互用,人不得測,聽謀於鬼。待謀於人而有則,則非適然之無端;聽謀於鬼而無心,則非必然之有畛。是故推之律而在,推之歷而在,推之符火而在,推之候氣而在。凡彼所推者,皆待生於神。待者一隅,所待者大全。大全,則固未可以方方矣。

若夫五十六卦之綜也,捷往捷來,而不期以早暮。 《幹》《坤》《坎》《離》《大過》《頤》《中孚》《小過》之錯也,捷反捷復,而不期以漸次。始交而《屯》,不以《復》《泰》;一終而《未濟》,不以《剝》《否》。一奇一偶而六,六而四十八,四十八而三百八十四,三百八十四而四千九十六,四千九十六而出入於三百八十四之中。推之律而無定,推之歷而無定,推之符火而無定,推之候氣而無定。凡彼所推者,皆因生得體。因生者非可因,所因者無不可因。無不可因,則固未可以體體矣。

是何也?方者方而非眾方,體者體而非眾體;東西緯而不可伸以為經,南北經而不可展以為緯。耳目法天以虛,使舉實而無力;手足法地以實,使詧虛而無權。故將以知取方而知不能守,以仁守方而仁不能取,以知用體而知不能舉,以仁舉體而仁不能用。方體有限而仁知偏誅也。

若夫道之於陰陽也,則心之於人也。方者其所字也,體者其所使也。俄而立於此,則此為東南,此為西北;俄而移於彼,則彼為西東,彼為南北。方其使耳目以視聽,而手足不以實為扞格;方其使手足以持行,而耳目不以虛相浮蕩。方惟其所字而皆非亂也,體惟其所使而皆不廢也。一彼一此,則知可取;一彼一此而不亂,則仁可守;使之必任,則仁可舉;使在此而彼不廢,則知可用。是以知仁並用於心,人鬼交謀於道。

蓋無方者,無方之不仁;無體者,無體而不充;惟其有則,惟其無心而已矣。待謀於人者其有則,聽謀於鬼者其無心,《易》之所以合神而與天地準也。由是而守其則,則可以安土敦仁而能愛;信其無心,則可以樂天知命而不憂;而彌綸天地之道建矣。

夫有則者,因器而無定則;無心者,萬物皆見其心;則是惝恍者不足以遇之,希夷者尤不足以君之也。豈彼一技一理,足以與其大哉?然而樂廣之言,猶曰“《易》以無為體”,是益求虛而限於滯矣。

有所謂為體者,既困《易》於體之中;有所謂無者,又立無於《易》之外。無不給有,天下無須於《易》而《易》廢;體非其用,聖人用《易》而與《易》相違!夫不見七八九六之成於無心以分二,而無心所分之二,受則於七八九六而不過也乎?故託《玄》《老》以竊《易》,覆使《易》有體而滯焉。善言《易》者,合天地以皆備,窮幽明物理以見心,其得芐立一體以擬之哉?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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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不盡言,言不盡意”,是故有微言以明道。微言絕而大道隱,託之者將亂之,亂之者將叛之,而大道終隱於天下。 《易》曰:「一陰一陽之謂道。」或曰,摶聚而合之一也;或曰,分析而各一之也。嗚呼!此微言所以絕也。

以為分析而各一之者,謂陰陽不可稍有所畸勝,陰歸於陰,陽歸於陽,而道在其中。則於陰於陽而皆非道,而道且遊於其虛,於是而老氏之說起矣。觀陰之竊,觀陽之妙,則陰陽瓦解而道有餘地矣。

以為摶聚而合之一者,謂陰陽皆偶合者也,同即異,總即別,成即毀,而道函其外。則以陰以陽而皆非道,而道統為攝,於是而釋氏之說起矣。陰還於陰,陽還於陽,則陰陽退處,而道為大圓矣。

於是或忌陰陽而巧避之,或賤陰陽而欲轉之,而陰陽以外有道。陰也,陽也,道也,相與為三而一其三。其說充塞,而且囂囂然曰:「儒者言道,陰陽而已矣。是可道之道,而非常道也;是漚合之塵,而非真如也。」亂之者叛之,學士不能體其微言,啟戶而召之攻,亦烈矣哉!

嘗論之曰:道者,物所眾著而共由者也。物之所著,惟其有可見之實也;物之所由,惟其有可循之恆也。既盈兩間而無不可見,盈兩間而無不可循,故盈兩間皆道也。可見者其像也,可循者其形也。出乎象,入乎形;出乎形,入乎象。兩間皆有形象,則兩間皆陰陽也。兩間皆陰陽,兩間皆道。夫誰留餘地以授之虛而使遊,誰復為大圓者以函之而轉之乎?其際無間不可以遊。其外無涯不可以函。雖然,此陰陽者,惡乎其著而由之,以皆備而各得邪? 《易》固曰:「一陰一陽之謂道。」一之一之云者,蓋以言夫主持而分劑之也。

陰陽之生,一太極之動靜也。動者靈以生明,以晰天下而不塞;靜者保而處重.以凝天下而不浮,則其為實,既可為道之體矣。動者乘變以為常,銳而處先,故從一得九;靜者居安以待化,闢以任受,故從二得十;則其數,既可備道之用矣。夫天下能治其所可堪,不能強其所不受,固矣。是以道得一之一之而為之分劑也。

乃其必有為之分劑者:陽躁以廉,往有餘而來不足;陰重以吝嗇,來恆疾而往恆遲;則任數之固然而各有竭。陽易遷而奠之使居,陰喜滯而運之使化,遷於其地而抑弗能良。故道也者,有時而任其性,有時而弼其情,有時而盡其才,有時而節其氣,有所宜陽則登陽,有所宜陰則進陰。故建一純陽於此,建一純陰於此,建一陰老而陽稚者於此,建一陽老而陰稚者於此,建一陰陽相均者於此,建一陰陽相差者於此,建一陰陽畸倍者於此,建一陰少而化陽者於此,建一陽少而主陰者於此,建一相雜以統同者於此,建一相聚以析異者於此。全有所任而非剛柔之過也,全有所廢而非剛柔之害也,兩相為酌而非無主以渾其和也。

如是,則皆有分劑之者。子得母多而得父少,不獎其多,子必繼父以立統。德逸於知而勞於能,不獎其逸,德要於能以成章。故數有多少而恆均,位有亢疑而恆定,極乎雜亂而百九十二之數不損。耳目長而手足短,長以利遠而短以利近。手足強而耳目弱,強以載大而弱以入微。孰為之而莫不為,則道相陰陽;孰令聽之而莫不聽,則陰陽亦固有夫道矣。

動因道以動,靜因道以靜。任其性而有功,弼其情而非不樂也。盡其所能而不倦,節其氣而不菀也。人之生也固然,溯而上之有天有地,以有山澤、水火、雷風,亦豈有不然者哉?

惟然,非有自外函之以合其離也,非有自虛遊之以離其合也。其一之一之者,即與為體,挾與流行,而持之以不過者也。無與主持,而何以情異數畸之陰陽,和以不爭而隨器皆備乎?和以不爭,則善也,其有物之生者此也,非有先後而續其介以為繼矣。隨器皆備;則性也,非待思為而立其則以為成矣。

是故於陰而道在,於陽而道在,於陰陽之乘時而道在,於陰陽之定位而道在,天方命人,和而無差以為善而道在,人已承天,隨器不虧以為性而道在,持之者固無在而不主之也。一之一之而與共焉,即行其中而即為之主。道不行而陰陽廢,陰陽不具而道亦亡。言道者亦要於是而已。

是故有像可見,而眾皆可著也;有數可循,而無不共由也。未有之先此以生,已有之後此以成。往古來今則今日也,不聞不見則視聽也。斡運變化而不窮,充足清寧而不亂。道之縊,盡此而已。如曰摶聚而合之也,分析而置之也,以是謂之曰一,道惡乎而不隱,《易》惡乎而不廢哉!

人物有性,天地非有性。陰陽之相繼也善,其未相繼也不可謂之善。故成之而後性存焉,繼之而後善著焉。言道者統而同之,不以其序,故知道者鮮矣。

性存而後仁、義、禮、知之實章焉,以仁、義、禮、知而言天,不可也。成乎其為體,斯成乎其為靈。靈聚於體之中,而體皆含靈。若夫天,則未有體矣。

相繼者善,善而後習知其善,以善而言道,不可也。道之用,不僭、不吝,以不偏而相調,故其用之所生,無僭、無羞以無偏,而調之有適然之妙。妙相衍而不窮,相安而各得,於事善也,於物善也。若夫道,則多少陰陽,無所不可矣。

故成之者也,繼之者天人之際也,天則道而已矣。道大而善小,善大而性小。道生善,善生性。道無時不有,無動無靜之不然,無可無否之不任受。善則天人相續之際,有其時矣。善具其體而非能用之,抑具其用而無與為體,萬匯各有其善,不相為知,而亦不相為一。性則斂於一物之中,有其量矣。有其時,非浩然無極之時;有其量,非融然流動之量。故曰「道大而善小,善大而性小」也。

小者專而致精,大者博而不親。然則以善說道,以性說善,恢恢乎其欲大之,而不知其未得其精也。恢恢乎大之,曰「人之性猶牛之性,牛之性猶犬之性」亦可矣。當其繼善之時,有相猶者也,而不可概之已成乎人之性也,則曰「天地與我同根,萬物與我共命」亦可矣。當其為道之時,同也共也,而不可概之相繼以相授而善焉者也。惟其有道,是以繼之而得善焉,道者善之所從出也。惟其有善,是以成之為性焉,善者性之所資也。方其為善,後道有善矣。方其為性,而後善凝於性矣。

故孟子之言性善,推本而言其所資也,猶子孫因祖父而得姓,則可姓系之。而善不於性而始有,猶子孫之不可但以姓稱,而必係之以名也。然則先言性而係之以善,則性有善而疑不僅有善。不如先言善而紀之以性,則善為性,而信善外之無性也。觀於《系傳》,而天人之次序乃審矣。

甚哉,繼之為功於天人乎!天以此顯其成能,人以此紹其生理者也。性則因乎成矣,成則因乎繼矣。不成未有性,不繼不能成。天人相紹之際,存乎天者莫妙於繼,然則人以達天之幾,存乎人者亦孰有要於繼乎!

夫繁然有生,粹然而生人,秩焉紀焉,精焉至焉,而成乎人之性,惟其繼而已矣。道之不息於既生之後,生之不絕於大道之中。綿密相因,始終相洽,節宣相允,無他,如其繼而已矣。以陽繼陽而剛不餒,以陰繼陰而柔不孤單,以陽繼陰而柔不靡,以陰繼陽而剛不暴。滋之無窮之謂恆,充之不歉之謂誠,持之不忘之謂信,敦之不薄之謂仁,承之不昧之謂明。凡此者,所以善也。則君子之所以為功於性者,亦此而已矣。

繼之則善矣,不繼則不善矣。天無所不繼,故善不窮。人有所不繼,則惡興焉,利者,佹得佹失者也;欲者,偶觸偶興者也;仁者,存存者也;義者,井井者也。利不乘乎佹得,安身利用不損乎義,惟其可貞也;慾不動於偶觸,飲食男女不違乎仁,惟其有常也。乍見之怵↑,延之不息,則群族託命矣;介然之可否,持之不遷,則萬變不驚矣。學成於聚,新故相資而新其故;思得於永,微顯相次而顯察於微。其不然者,禽獸母子之恩,嗈嗈麌麌,稍長而無以相識;夷狄君臣之分,炎炎赫赫,移時而旋以相戕。則惟其念與念之不相繼也,事與事之不相繼也爾矣。從意欲之興,繼其所繼,則不可以期月守。反大始之原,繼其所自繼,則終不以終食忘。何也?天命之性有終始,而自繼以善無絕續也。川流之不匱,不憂其逝也,有繼之者爾。日月之相錯,不憂其悖也,有繼之者爾。知其性者知善,知其繼者知天,斯古人之微言,而待於善學者與!

故專言性,則「三品」「性惡」之說興;溯言善,則天人合一之理得;概言道,則無善、無惡、無性之妄又矣。大者其道乎!妙者其善乎!善者其繼乎!一者其性乎!性者其成乎!性可存也,成可守也,善可用也,繼可學也,道可合而不可據也。至於繼,而作聖之功蔑以加矣。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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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易》以所配,其義精矣。非密審其理者未易晰。故天陽而地陰,天地亦陰陽也。春夏陽而秋冬陰,四時亦陰陽也。而僅配陰陽於日月者,謂夫陰陽之侀成而不易者也。

天道有陰,地道有剛,以言天地,不可矣。四時密相禪,而生殺各有其時,以言四時,不可矣。故日月而後其配確也。日行出為晝而入為夜,月明生於夜而死於晝,相與含吐而各保其時,相與匹合而各貞其德。各保其時,則廣有畛而大有涯;各貞其德,則有通理而無變化。斯以為陰陽之侀成而不易者爾。

若夫廣大者,陰陽之用也;變通者,陰陽之製也。

其為用也,日月、風雷、山澤,賅而存焉,非日月所能盡也。合一歲以成功,儲其無窮以應氣機,非四時之有待也。非天地,其孰有此不匱之神邪?

其為制也,四時均此一日月,而無分陰分陽之象;統此一天地,而流行於廣大之中。當其移易也,微動而無垠;當其著效也,專致而不備。故冬之變春,老陰之上生一而七也;夏之變秋,老陽之下化一而八也;春之通夏,少陽之上生二而進九也;秋之通冬,少陰之下化二而退六也。任生者奇,任成者偶。六而七,九而八,各用奇而生;七而九,八而六,各用偶而成。生者外生,成者內成。外生變而生彼,內成通自成。故冬以生溫於寒,夏以生涼於暑;夏以成溫而暑,冬以成涼而寒。力有餘而數未盡,則損益各二以盡之。數已終而力竭,功必以漸而不可驟,則損益各一以漸易之。酌其虛盈,變必通,窮必變;酌其多少,為度於數;故曰陰陽之製也。

七曜之或進或退,通也,而歷以推;十二宮之上生下生,變也,而律以調。律歷本於《易》之變通,而於陰陽之侀而為質,廣大之體而為用者,則未之有準也。故《易》可以推律歷,律歷不可以盡《易》。無所準於天地,則德行廢;無所準於日月,則成質虧。久矣,卦氣之說礙於一隅矣。

是故備乎兩間者,莫大乎陰陽,故能載道而為之體,以用則無疆,以質則不易,以製則有則而善遷。天之運也,地之遊也,日月之行也,寒暑候氣之節也,莫不各因其情以為量,出入相互,往來相遇,無一定之度數,雜然各致,而推蕩以合符焉。

故聖人之於《易》也,各因其材以配之,形象各得,生成各遂,變化各致,而要不相為凌背,則吉兇而化育成矣。若守其一隅,準諸一切,則天理不相掩,而人事相違,又惡足以經緯乎兩間哉?故曰:“神無方而《易》無體”,廣大之謂也。

乃為《月令》之說者曰:「春夏陽,秋冬陰。王者繼天而為之子,春夏用賞,秋冬用刑。」是春夏廢陰而秋冬廢陽也。賞以法陽,刑以法陰,一如日月之懸象,侀一成而不易,昭垂於庶民,使其以晝夜之行為吉兇,則刑賞之法日月是已。變刑先賞,變賞而先罰,通賞以五等,通刑以三刺,則變通以情理,猶冬無淒陰,夏無酷暑也。賞以勸善而惡者愧,刑懲惡而善者安,非刑無陽而賞無陰,則上下進退之生積備矣,豈規規然畫四時以生殺乎?如其畫賞春夏,畫刑於秋冬,抑無以待人事之變,而順天命天討之宜。卒有肘腋之姦,待之數月而戎生於莽;大功既建,而印刓未與;倘其不期而溘先訪,將勿含憾於泉壤哉?故曰:「賞不逾時,罰不旋踵。」無所待以昭大信也。

然則《月令》之書,戰國先秦道喪而託於技,蓋非聖之書,而呂不韋、劉安以附會其邪說。戴氏雜之於《禮》,後儒登之於經,道愈裂矣。變復之術,王充囉之,亦知言者夫!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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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地無心而成化,故其於陰陽也,泰然盡用之而無所擇:晶耀者極崇,而不憂其浮也;凝結者極卑,而不憂其滯也。聖人裁成天地而相其化,則必有所擇矣。故其於天地也,稱其量以取其精,況以降之陰陽乎?

聖人賴天地以大,天地賴聖人以貞。擇而肖之,合之而無間,聖人所以貞天地也。是故於天得德,於地得業。尊天之崇,不以居業;順地之卑,不以宅德。借不然者,違其量不擇其精。務過高之佹行,不與百姓相親;安不足之涼修,不與禽獸相別;行過高,而業不稱義之宜;修不足而德不掩道之充,乃為之說曰:「大德若不足。」或為之說曰:「究竟如虛空。」恆得陰陽之過而倒循之,其邪說詐行之成,有自來矣。

夫以崇法天,以卑效地,聖人以擇之既精者判然而奠位。然非其判然奠位而遂足以貞天地也。

天終古而崇,無所留以為滯;地終古而卑,無所隙以為浮,其位是已。而一往一來,一動一靜,其界也迥別而不相襲,其際也抑密邇而不容間。故天崇而以其健者下行,地卑而以其順者上承,虛實相持,翕闢相容,則行乎中者是已。 「行乎其中」者,道也,義也。道以相天而不驕,義以勉地而不倍。健順之德,自有然者,而道義行焉矣。

繼善以後,人以有其生,因器以為成性,非徒資晶耀以為聰明,凝結以為強力也。繼其健,繼其順,繼其行乎中者,繼者乃善也。行乎其中者,則自然不過之分劑,而可用為會通者也。

知因虛以入實,其用下徹;禮用器以載道,其用上達。下徹者,要崇而納之於不浮;上達者,致卑而升之於不滯,紹介以使之相見,密絡以不使之相離。故知、禮者、行乎天地之中,以合其判然者也。

惟然,故聖人有門以上而遵道於天,有門以下而徙義於地。天不以處之尊,恝然捨人而養其高;地不以位之實,頹然捨人而保其廣。於彼不捨者,於此得存。故存天存地,而行乎其中者,成性固存之矣。

奚以明其然也?天虛而明,地繁而理。禮法繁理,手足為容;知效虛明,耳目任用。下徹者虛明之垂也,上達者繁理之積也。虛明下徹,故日星風雨,足以析物之根荄而酌為授;繁理上達,故草木蟲鳥,足以類化之菁華而登其榮。是故知無不察,所知者不遺於毫毛;禮無不備,所體者不捨乎仁孝。蓍龜感於無形,吉凶者居室之善否也;俎豆修於在列,昭明者上帝之陟降也。不然,異端浮其量以為知,崇而不來,覺識無以作則;祝史滯其文以為禮,卑而不往,歌哭無以發情。知禮不相謀,崇卑不相即。篤實之性,去於異端;哀樂之性,去於祝史。去者不存,不存則離。天亢上而地沉下,匪特其中之離也,抑無以安其位矣。

大哉!聖人之用《易》也。擇其精,因其中,合其妙,分以劑之,會以通之,人存而天地存,性存而位存,析乎其有條也,融乎其相得也,斯則以為「存存」也。玄者之竊《易》曰:「存存者,長生久視之樞也。」釋者之竊《易》曰:「存存者,不生不滅之真也。」夫百聖人存之而如一聖人,一聖人存之而正萬愚不肖,要以設人位而貞天地之生。彼之固命以自私,滅性以遠害者,其得竊文句之似以文其邪哉!

第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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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過》之初,陰小處下,履乎無位,其所承者,大之積剛而過者也。以初視大,亢乎其相距矣;以大視初,眇乎其尤微矣。以其眇者視其亢者,人之於天,量之不相及也。陽雖亢而終以初為棟,陰雖眇而終成《巽》以入,人之事天,理之可相及者也。若此者,其像也。聖人因以製事天之典禮,斟酌以立極,則非擬議不為功。 《易》曰:「借用白茅,無咎。」非提議之餘,因像以製動,亦惡足以知其慎哉?

是故聖人之事天也,不欲其離之,弗與相及,則取諸理也;不欲其合之,驟與相及,則取諸量也。薦之為明德,制之為郊禋,不欲其簡,以親大始也;不欲其黷,以嚴一本也;則取諸慎也。

日至以月之,上辛以日之,驍白以腆之,三月以滌之,升歌以和之,天尊而人事事之,以登人而不離於天。陶匏以將之,三以獻之,繭栗以進之,玄酒以求之,大裘以臨之;天邇而神事事之,以遠天而不褻於人。不敢褻者量,不忍離者理。通理以敦始,故方澤不敢亢於圓丘;稱理以一本,故上帝不可齊於宗廟。 《傳》曰「絕地天通」「錯諸地」之謂也,雖有幾筵重席,不敢登矣。 《詩》曰「上帝臨女」「藉之用茅」之謂也,視諸埽地無壇,則已加矣。掃地以質,借茅以文。要求諸質,進求諸文,求諸文而藉之茅焉。雖然,亦止於此而已矣。不逮捕此者則已簡,過此者則已黷,豈慎也哉!

且夫人之生也,莫不資始於天。逮捕其方生而予以生,有恩勤之者而生氣固焉,有君主之者而生理寧焉。則各有所本,而不敢忘其所遞及,而驟親於天。然而有昧始者忘天,則亦有二本者主天矣。忘天者禽,主天者狄。羔烏之恩,知有親而不知有天;蹛林之會,知有天而不卹其親。君子之異於禽也,豈徒以禋祀報始哉?巡守則類焉,民眾則獻焉,欽承以通之,昭臨女之毋貳也,故曰「幹稱父,坤稱母」。若其異於狄也,則用重而物則薄也,天子之外未有乾焉者。等人而專於天子,而抑又用之以薄,非能吹氣驟躋於帝之左右矣。狄之自署曰“天所置單於”,黷天不疑,既已妄矣。而又有進焉者,如近世洋夷利瑪竇之稱“天主”,敢於褻鬼倍親而不卹也,雖以技巧文之,歸於狄而已矣。

嗚呼!郊祀之典禮至矣哉!不敢昧之以遠於禽,不敢上主之以遠於狄。合之以理,差之以量。聖人之學《易》,於斯驗矣。德業以為地,不敢亢人混於杳冥;知禮以為茅,不敢絕天以安於卑陋。故曰:「惟仁人為能饗帝。」「知其說者之於天下,其如示諸掌乎!」慎之至而已矣。

《大過》初六,克肖之矣。柔而安下,不敢或黷;成《巽》順入,不敢或簡。故曰:「齊乎《巽》。」齊也者,齊側皆切也,祓一其德以即於慎,豈有咎與!而不見夫上六乎?躋而升積陽之上,以致其說,無禮而黷,有巫道焉,則地天通而陰陽亂,「滅頂」之兇,亦可為不慎者之戒矣。

第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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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之在兩間,無初無終而不可間也,無彼無此而不可破也,自大至細而像皆其像,自一至萬而數皆其數,故空不流而實不敞口,靈不私頑不遺,亦靜不先而動不後矣。夫惟從無至有者,先靜後動而靜非其靜;從有益有,則無有先後而動要以先。若夫以數測者,人由既有以後測之而見者也。象可以測數,數亦可以測象。象視其已然,靜之屬;數乘其自有,動之屬;故數亦可測象焉。要此太極者混淪皆備,不可析也,不可聚也。以其成天下之聚,不可析也;以其入天下之析,不可聚也。雖然,人之所以為功於道者,則斷因其已然,而益測之以盡其無窮;而神而明之,分而劑之,裒而益之,則惟聖人為能顯而神之。

其測以數者奈何?太極之一。 〇也,所以冒天下之數也,而惡乎測之?測之者因其所生。動者必先,靜者必隨,故一先二,二隨一,相先相隨,以臻於十。和者非有益於倡導者,則無所事事於矣。一而二,二而三,三而四,由是而之於十,皆加一者,相對之數也。陰欲值陽而與之對,必虛陽之所值而實其兩端,以闢戶而受施,不然則相距而齟齲,故一不可對三,二不可對四。一對三則中央相距,二對四則兩端相距也。二一而二,二二而四,由是而二五而十,皆倍加者,陰承陽一,因其增益之性以為習,使可闢而有容也。一而三,三而五,由是而之九,皆增二者,陽感陰化,因其所闢而往充其虛也。從一合六以得七,由是而從五合十以得十有五者,因生數之終,加其所進以為成,成不能成,功因乎生也。生數止五,成數盡十者,從太極測之而固有之也,

太極,〇之實有也。動者橫以亙,無不至也,故為徑;靜者張以受,無不持也,故為交;動流而不滯,故為圓;靜止而必齊,故為方;外齊者其中徑也,故為弦。於徑測之,亙-而一矣;於交測之,乂而二於所徑矣;於圓測之,〇流動中規,而三於所徑矣;於方測之,□四距中矩,而四於所徑矣;於弦測之,上弦二有半,下弦二有半,合實計之,而五於所徑矣。五則中實,中實則可為主於外,而地效其充以相成。生始於陽而終於陽,成始於陰而終於陰。性情之起,功效之登,一也。

於方測陰而得四,陰體定矣。以其交者自實,以方函交,而六於所徑矣。交、方皆陰也,陰數純備為老陰。陽函陰,動有靜,以圓納方,而七於所徑矣。陽外成,則體陽而為少陽。天包地外,而亦行乎地中。天行地中,施其亙化,以方納圓,徑一充之,而八於所徑矣。陰外成,則體陰而為少陰。天固包地,盡地之用,地道無成,竭其功化以奉天,以圓納方,方有其交,而九於所徑矣。渾天之體,於斯而著,故為老陽。 “陽知大始,陰作成物”,物數之成,於陰而謳,合徑一、交二、圓三、方四、而十於所徑矣。至於十,而所以測太極之術盡矣。無以測之,而天地之數一終矣。

若夫有徑無豎者,天地之際甚密,不可以上下測。測之以豎者,《太玄》《元包》《潛虛》之所以成乎其妄。太極之有十,渾成者也。非積而聚之、剖而析之也,而何所容測焉?

乃數因於有像,象則可測矣,可測則可積矣。故積之以二十有五,積之以三十,而天地之數紀焉。積之者,天地以為功無窮,聖人既於其像而灼知之。雖然,固然之積引於無窮者,尤存乎分劑而裒益之,則《易》興焉。

天地之數五十有五,大衍之數五十。其差五者,以積計之,裁地之有餘,同天之不足。健行者速而得廉,順承者遲而得奢,亦勉地而使配天行也。且靜者無由以得數,因動而隨,則虛中而重其兩端,數斯立矣。兩端建而中皆虛一,所增者僅與天及,外密而反以中疏,是五位皆缺其一,而數亦二十有五矣。

以乘計之,北南東西者,陰陽老少之位,中無定位,以應四維。陰不適主,陽之珠聚者,與太極同而無所歉。故以天乘地而為五十。天乘地而非地承天者,一可以生十,二必不可以成九,數之固然也。裁而成之,稱量而承之,而大衍之數登焉。

大衍五十而一不用。一者,天之始數也,亦地之始數也。一一而二,二固始於一也。由是而十,由是而五十,皆以一為始。太極之有數生於動,《易》之變化亦動也。動,君動,則一可不用,以君四十有九。故自此而七八九六,合符而不爽,豈非其固然者哉?

不用之一,以君動而不以君靜,故大衍之數,常者五十,而乘乎變者四十有九。一因動以為君,未動則合五十而為一。合而為一者,太極混淪周遍之體,而非動而倚數,於五十之中立一以為一矣。立一以為一,而謂之太極,韓康伯之臆說也。立一於數外,與四十有九參立,乃自外來而為之君,此老氏之所謂一也。 《易》固不曰“掛一以像太極”,太極不可與陰陽析處而並列也。由是而變矣,則數以測象矣。自掛一像三以後,及於萬一千五百二十之象,萬物皆有成則之可法;分而為兩,無成數而託於無心者,神之所為無心而成化也。有成則者,範圍天地之成化,所以顯道;無成數者,上迓太極之無心,所以神德行也。道顯於有則,故恆而可由;由德神無心,故與時偕行,故曰:「神無方而《易》無體。」非然,則吉兇仰成於必至,誰與為「《震》無咎」之功,誰與為「憂悔」之幾也哉?以天治人而知者不憂,以人造天而仁者能愛,而後為功於天地之事畢矣。

乃若四營、十八變之數有則者,亦與無心者相間,而後道無不顯而德無不神。象兩像三,四時閏期,萬物之數,象各有當,其有則焉固矣。

其揲四之數,六揲而二十四,七揲而二十八,八揲而三十二,九揲而三十六,六七八九,《河圖》之成數,水火木金之化也。歸奇之十三、十七、二十一、二十五,三四五六以乘四而加一,其一為餘,餘者奇之歸,皆掛一不用,以為一爻之君也。初變之餘皆五九,再變、三變之餘皆四八者,因其盈而多餘之,因其虛而少之,自然之樽節而不濫也。三變之數,中分無心,其所變者初揲一、二揲二、三揲三、四不足於揲,自五以至四十四,凡百九十六變,奇九十,偶百有六。三變之偶多於奇者十六,積十八變而多於奇者九十六。偶多而奇少者,稱其固有之數,陽少而陰多也。而筮者之所得,未嚐見偶多於奇,周流於六十四,各足於百九十二,陰雖多而無心之化必平也。

大衍之數,六積而三百,天地之數,六積而三百三十。裁地以相天,則諦其三十而為衍;相天以冒地,則伸其三十而為期。故《幹》《坤》之策三百六十,天行之度,不息之健,雖少而恆速,亦固有之也。

四十有九,六積二百九十有四,六十四積而萬八千八百十六,老陽之餘七十八,少陽之餘百二十六,少陰之餘百有二,老陰之餘百五十,《幹》《坤》之餘二百二十八,二篇之餘七千三百八十。其不逮捕四十有九之策萬一千六百有四,較之二篇之策不相值者七十有四,凡此,皆無心而不期於肖也。銖銖而期之,節節而肖之是陰陽無往來,而吉兇無險阻矣。揲者有則,天地之成理;餘者無心,天地之化機。以化歸餘,而不以餘歸揲。君子貞其常以聽變,非望之福不以寵,非望之禍不以驚,優遊於變化之至,固不取截然均析以為體,如邵子之四塊八段,以歸於無餘也。

嗚呼!道之大也,神之無方也,太極之動,奇—偶––而已。非可與神者,其孰能與於斯!然而聖人終盡之於乾坤,則奇一偶一者,萬變之取為實而隨化皆始者也。聖人約之於仁知,賢者充之以知能,“可與酬酢,可與佑神”,此物此志也夫!

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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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非特有深也,絫淺而積之,則深矣。天下非特有幾也,析大而詳之,則幾矣。舍淺而濬之,略大而察之,謂有深且幾者立於天下之外,捷取焉而以製天下,豈不悖哉!然則天下非特有神也,行乎淺而已深,圖乎大而已幾,有所以至而人莫測其即此而至,斯天下之至神者矣。是故至深者天下也,至數者天下也。莫深於天下之志,莫幾於天下之務也,故足以相因而底於成與通也。

奚以明其然也?天下之志亦淺矣,而求其通,則深也。天下之務亦大矣,而溯所成,則幾也。中人以上極於聖,中人以下極於頑,或敝屣天下,或操刃鐿銖,或願盡閏堂,或圖度荒裔,其不相通也而欲通之,則杳乎其未易測矣。一事之本末,變之不勝其繁;一代之成毀,開之不俟其鉅;質文之尚,達乎幽明;喜怒之情,動乎海岳;俟之後王而萬祀,逮捕之編憫而九州,其不易成也而欲成之,則纖乎其無所遺矣。夫未易測者以為通,無所遺者以為成,聖人之於天下,鼎鼎焉,營營焉,​​愛而存之,敬而盡之,存其志,盡其所能,其不敢不忍於天下者,以是為極深而研幾也。

是故不曰「我高以明而天下之志不足知,我靜以虛而天下之務不足為」。極天下之固有,攘君諂母,皆誌之所必悉;極天下之大有,酒漿瓜棗,皆務之所必勤。固有者像也,大有者變也。小大有像,往來有變。無小無大,無往無來,一陰一陽之間,有其至趙而極詳者。豈以增誌之所本無,強務以所不必也哉?

是故金夫之女,負乘之子,不食之飛,得敵之鼓,志無窮而像與之無窮;濡之衣袽,系之苞桑,前禽之失,得妾之子,務靡盡而變與之靡盡。未易測者,小大之生生不可測也。無所遺者,往來之亹亹不可遺也。若此者,藏天下於爻,府天下於卦,貞天下於《幹》易《坤》簡,以其易簡,推之近遠,抵之幽深,會其參伍,通其錯綜複雜,然後深可極而幾可研。要豈立易簡於事外,以忍於不知,而敢於不為也哉?

是故志下通於愚賤,而頑謔可格;務積成於典禮,天鬼不違。 《詩》曰“求民之莫”,極深之謂也;《書》曰“所其無逸”,研幾之謂也。夫乃以大通而整合矣。

彼何晏、夏侯玄之流,麥菽不知,蕭牆不戒,遁即荒薄,而竊其目以相題,戕其身而禍人家國,蓋有由矣。 《春秋》之紀事也,篡君召王,無不志也;蜮蜚鳶石,無不詳也。採物之覆亡,陰陽之愆伏,與《易》為表裡。故曰:“《易》言其理,《春秋》見諸行事。”“守經事而知宜”,以極深也;“遭變事而知權”,以研幾也;而固已早合於神矣。太子弘廢商臣之篇,王安石恣「爛報」之誣,宜其與何晏、夏侯之徒異車而同僨也。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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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性情相需者也,始終相成者也,體用相函者也。性以發情,情以充性,始以肇終,終以集始,體以致用,用以備體。陽動而喜,陰動而怒,故曰性以發情;喜以獎善,怒以止惡,故曰情以充性;三時有待,春開必先,故曰始以肇終;四序所登,春功乃備,故曰終以集始;無車何乘?無器何貯?故曰體以致用;不貯非器,不乘非車,故曰用以備體。六者異撰而同有,同有而無不至。至則極,無不至則太極矣。

“《易》有太極”,固有之也,同有之也。太極生兩儀,兩儀生四象,四像生八卦,固有之則生,同有之則俱生矣。故曰「是生」。 「是生」者,立於此而生,非待推於彼而生之,則明魄同輪而源流一水也。

是故《幹》純陽而非無陰,《幹》有太極也;《坤》純陰而非無陽,《坤》有太極也。 《剝》不陽,《夬》不陰虛,《姤》不陰弱,《復》不陽寡,無所變而無太極也。卦成於八,往來於六十四,動於三百八十四,之於四千九十六,而皆有太極。策備於五十,用於四十九,揲於七八九六,變於十有八,各盡於百九十六,而皆有太極。故曰“《易》有太極”,不謂“太極有《易》”也。惟《易》有太極,故太極有《易》。

所自生者肇生,所已生者成所生,無子之叟,不名為父也。性情以動靜異幾,始終以循環異時,體用以德業異跡,渾淪皆備,不漏不勞,固合兩儀、四象、八卦而為太極。其非別有一太極,以為儀、象、卦、爻之父,明矣。

故太極之於《河圖》,未有像也,於《易》未有數也,於筮未有策也,於卦未有佔。象皆其像,數皆其數,策皆其策,佔皆其占。有於《易》以有《易》,莫得而先後之。

故吉兇日流於物,大業日興於事,智禮日行於兩間,道義日存於人心。性善而情善,情善才善;反身而誠,不遠而復。天下之道冒,而聖人之藏亦密矣。冒者於彼於此而無不被,密者於彼於此而無或疏也。是太極有於《易》以有《易》,《易》一太極也,又安得層綾而上求之?

《乾鑿度》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危構四級於無形之先。哀哉!其日習於太極而不察也!故曰:「閔戶之謂乾,闢戶之謂坤。」有戶,則必有材以為戶者,則必有地以置戶者。閔,則必有閔之者;闢,則必有闢之者。為之置之,閔之闢之,彼遂以為是太極也,且以為太易、太初、太始、太素也。夫為之置之,必有材矣,大匠不能摶空以造樞根;閆之闢之,必有情矣,抱關不能無司以為啟閉。材則其陰陽也,情則其往來也。使陰陽未有之先而有太極,是材不夙庀,而情無適主;使儀象既有之後,遂非太極,是材窮於一用,而情盡於一往矣;又何以云「《幹》《坤》毀則無以見《易》」也乎?

故不知其固有,則絀以崇無;不知其同有,則獎無以治有。無不可崇,有不待治。故曰“太極有於《易》以有《易》”,不相為離之謂也。彼太易、太初、太始、太素之紛紜者,虛為之名而亡實,亦何為者邪?彼且曰:「有有者,有無者,有未始有夫有無者。」或且曰:「七識以為種子,八識以為含藏,一念緣起無生。」嗚呼!毀《幹》《坤》以蔑《易》者,必此言夫!

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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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縊者,其所著直略切也。著者,其所歸也。歸者,其所充也。充者,其所調也。是故無以為之縊,既郛立而不實,亦瓦合而不浹矣;既絕黨而相叛,亦雜類以相越矣。而不見天地之間乎,則豈有堅郛外峙,而龐雜內塞者乎?

今夫陽以成男,陰以成女,其以達情,即以達性也。飲以養陽,食以養陰,其以輔形,即以充神也。然而牝、白異質,姬、薑異宗,水、土異產,甘、鹹異味。夫婦之合,非巧媒所能介也。榮衛之分,非良庖所能齊也。於此於彼而各有宜,於此於彼而互有成,宣以不亂,成以不過,則誰為之而有非其著焉者也?

以為即器而保器,器無情者也,而惡乎保之?以為離器而用器,則器賤矣,賤者惟貴者之所使,則胡不惟其情之所便以相暱稱,惟其形之所可受以相取,而又惡乎相調而各有司邪?且盈天地之間,則皆有歸矣。有其表者,有其里者,則有其著者。著者之於表裡,使其二而可以一用,非既已二而三之也。盈天地之間,何非其著者之充哉?

天位乎上,地位乎下,上下之際,密邇而無毫髮之間,則又惡所容其著者?而又非也。天下濟而行,地上承而合。下行之極於重淵,而天恆入以施。上合之極於層霄,而地恆蒸以應。此必有情焉而必有性焉,必有以輔形而有以充神焉。故《幹》曰“時乘六龍以禦天”,《幹》者所以禦天而下濟也;《坤》曰“牝馬地類,行地無疆”,《坤》者所以行地而上承也。盈天地之間皆器矣。器有其表者,有其里者。成表裡之各用,以合用而底於成,則天德之《幹》,地德之《坤》,非其縊焉者乎?

是故調之而流動以不滯,充之而凝實以不餒,而後器不死而道不虛生。器不死,則凡器皆虛也;道不虛生,則凡道皆實也。豈得有堅郛對峙之以使中屢空也?豈得有龐雜噪而表裡不親邪?故合二以一者,既分一為二之所固有矣。是故《幹》《坤》與《易》相為保合而不可破。破而毀,毀而息矣。極乎變通,而所犢者常與周旋而不離,而《易》備。

故夫天下之賾,天下之動,事業之廣,物宜之繁,典禮之別,分為陰,分為陽,表里相待而二,二異致,而一存乎其人,存乎德行。德行者所以一之也。在天地為《幹》《坤》,在人為德行。 《幹》《坤》固以其德行充兩間而調之,而後器不死而道不虛生。

由此思之,七八九六之數,上生下生之變,吉凶悔吝之辭,以實道而虛器,大哉,充滿流通於天地之間,豈不一誠而無忘哉?若夫懸道於器外以用器,是缊與表裡異體,設器而以道鼓動於中,是表裡真而縊者妄矣。先天之說,橐龠之喻,其於《易》之存人以要天地之歸者,又惡足以知之!

「謂之」者,從其謂而立之名也。 「上下」者,初無定界,從乎所提議而施之謂也。然則上下無殊畛,而道器無易體,明矣。天下惟器而已矣。道者器之道,器者不可謂之道之器也。

無其道則無其器,人類能言之。雖然,苟有其器矣,豈患無道哉?君子之所不知,而聖人知之;聖人之所不能,而匹夫匹婦能之。人或昧於其道者,其器不成,不成非無器也。

無其器則無其道,人鮮能言之,而固其誠然者也。洪荒無揖讓之道,唐、虞無吊伐之道,漢、唐無今日之道,則今日無他年之道者多矣。未有弓矢而無射道,未有車馬而無禦道,未有牢醴璧幣、鍾磬管弦而無禮樂之道。則未有子而無父道,未有弟而無兄道,道之可有而且無者多矣。故無其器則無其道,誠然之言也,而人特未之察耳。

故古之聖人,能治器而不能治道。治器者則謂之道,道得則謂之德,器成則謂之行,器用之廣則謂之變通,器效之著則謂之事業。

故《易》有像,象者像器者也;卦有爻,爻者效器者也;爻有辭,辭者辨器者也。故聖人者,善治器而已矣。自其治而言之,而上之名立焉。上之名立,而下之名亦立焉。上下皆名也,非有涯量之可別者也。

形而上者,非無形之謂。既有形矣,有形而後有形而上。無形之上,亙古今,通萬變,窮天窮地,窮人窮物,皆所未有者也。故曰:「惟聖人然後可以踐形。」踐其下,非踐其上也。

故聰明者耳目也,睿知者心思也,仁者人也,義者事也,中和者禮樂也,大公至正者刑賞也,利用者水火金木也,厚生者谷蓏絲麻也,正德者君臣父子也。如其捨此而求諸未有器之先,亙古今,通萬變,窮天窮地,窮人窮物,而不能為之名,而況得有其實乎?

老氏瞀於此,而曰道在虛,虛亦器之虛也。釋氏瞀於此,而曰道在寂,寂亦器之寂也。淫詞炙而不能離乎器,然且標離器之名以自神,將誰欺乎?

器而後有形,形而後有上。無形無下,人所言也。無形無上,顯然易見之理,而邪說者淫曼以衍之而不知慚,則君子之所深鑑其愚而惡其妄也。

故“作者之謂聖”,作器也;“述者之謂明”,述器也。 “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神明其器也。識其品式,辨其條理,善其用,定其體,則默而成之,不言而信,皆有成器之在心而據之為德也。

嗚呼!君子之道,盡夫器而已矣。辭,所以顯器而鼓天下之動,使勉於治器也。王弼曰:「筌非魚,蹄非兔。」愚哉,其言之乎!筌、蹄一器也,魚、兔一器也,兩器不相為通,故可以相致,而可以相舍。形而上者謂之道,形而下者謂之器,統之乎一形,非以相致,而何容相捨乎? 「得言忘象,得意忘言」,以辨虞翻之固陋則可矣,而於道則愈遠矣。

《周易外傳》卷五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