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自立問題

From Wikisource
Jump to navigation Jump to search
女子自立問題  (1919) 
by 毛泽东
1919年11月21日《女界钟》特刊第1号刊,署名泽东

关于赵女士自杀事件,日来论者颇多。我亦略有所论评,登在本城的《大公报》。这是人类一个公事件,除开主张极端的个人主义和独身主义之外,谁都应该注意,应该研究。而在我国女子一面,尤应特别注意研究。盖我国因数千年不正当的礼教习俗,女子在任何方面,都无位置。从政治、法律、教育,以至职业、交际、娱乐、名分,一概和男子分开做两样,退处于社会的暗陬。于不得幸福之外,还领受着许多不人道的虐待。当此真理大明,高呼“女子解放”时候,还有这被逼杀身事件出现,也可知我国社会罪恶的深固程度了。于今我们也不必替死人多加叹惜,还是研究一个拔本塞源的方法,使今后不再有这样同类的惨事发现为好。而在研究方法之先,又应推寻所以被制根由。

吾们试想女子何以被男子欺负,至于数千年不得翻身呢?关于此点,吾们要研究女子到底有何缺陷?据表面看,女子的知识比男子要低,女子的意志比男子要弱,女子是富于情的,情盛则知意退化,这是心理不及男子的处所。又身体要弱些;加以包脚苦痛,行步艰难;这是女子生理上的缺陷。其实这些都不是根本的缺陷,大概言之,女子的心理作用,和男子并不相远。各国教育,无性的差别,所留成绩,业己〈已〉证明。至后列两事,体弱乃习之使然;小脚从非古所有,不足为生理上之根本缺陷。求根本缺陷于女子生理,便是唯一的生育问题了。

男女的关系,依现代主张,应以“恋爱”为中心,恋爱以外,不能被支配于“经济”。所以现代的主张是,“经济各自独立,恋爱的儿公共”。现代以前则不然,都不知有所谓“恋爱神圣”的道理,男女之间,恋爱只算附属,中心关系,还在经济,就是为资本主义所支配。故在上古之世,食物饶富,摘果獭〈赖〉群,容易饱腹,男女也处在平等地位,经济一项,女无所求于男,男无所求于女,男女所求,只在“恋爱”,故女子有时反得以其生理上的强点(男女性的生理,据生理学家说,女子比男子要强)制服男子。后来人口增多,食物不足,生活竞争,不得不注重工作,至此乃真到了女子被征服于男子的死期了。

女子用其体力工作,本不下于男子,然不能在生育期内工作,男子便乘他这个弱点,蹈瑕抵隙,以“服从”为交换条件,而以“食物”噢咻之。这便是女子被压制不能翻身的总原因。

在一面言,人类谁不是女子所生?女子的生育,乃人类所赖以不绝的要素。男子竟忘此绝大恩惠,反因区区经济关系,妄自尸德加以压迫,真所谓恩将仇报了。在一面言,生育这个事件,是一个极苦痛事件。“产难”两个字,凡是女子,谁都听着惊心,除开在医学发明,使“产难”变为“产易”以外,吾人应表示极大的敬虔和恻悯,岂得反借区区经济小惠,来相压制!

本上“理由”,吾人便可谈到“方法”了。关于使女自子〈子自〉由独立不再受男子压迫的方法,大要可如左列。

(一)女子在身体未长成时候绝对不要结婚。

(二)女子在结婚以前,需预备够足自已生活的知识和技能,以此为最小单位。

(三)女子需自已预备产后的生活费。

上列三条,乃女子个人自立的基本条件。此外尚有“儿童公育”一个条件,为社会方面应大注意者。倘在女子方面能做上列三条,在社会方面又有儿童公育的设施,则恋爱中心主义的夫妇关系,便可成立。这也看我们青年男女诸君的努力呵!

#licence info
Public domain

This work is in the public domain in the United States because it was first published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prior to January 1, 1929. Other jurisdictions have other rules. Also note that this work may not be in the public domain in the 9th Circuit if it was published after July 1, 1909, unless the author is known to have died in 1953 or earlier (more than 70 years ago).[1]

This work might not be in the public domain outside the United States and should not be transferred to a Wikisource language subdomain that excludes pre-1929 works copyrighted at home.
According to the copyright laws of the Greater China this text will be in the public domain by January 1st 2027.

本作品于1929年1月1日之前在美國以外發表,在美國屬於公有領域。若1909年7月1日以後發表,美西第9巡迴法院轄區可能除外,除非確定作者1953年或者更早(超過70年以前)逝世。但作者尚未逝世超過50年時(1974年或更晚逝世),在大中華地區原則有版權限制,所以中文維基文庫暫時不收錄正文,僅用模板重定向

依據兩岸四地版權法律法規,本文將在2027年1月1日進入公有領域。

PD-US-1923-abroad (中文/Chinese) 僅於美國進入公有領域之檔案 //wikisource.org/wiki/%E5%A5%B3%E5%AD%90%E8%87%AA%E7%AB%8B%E5%95%8F%E9%A1%8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