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東西文化及其哲學.pdf/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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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三種問題

這樣一個根本的説法加以三層修訂大體上可以説是妥貼的了。我們對於三方面文化的觀察以及世界未來文化的推測亦皆出於此。這時我們再來看雖然每一『事』中的問都有一答而所答的不一定使我們的要求滿足。大約滿足與否可分為下列四條來看

(一)可滿足者此即對於物質世界—已成的我—之奮斗這時只有知識力量來不及的時候暫不能滿足而卻本是可以解決的問題。譬如當初的人要求上天因為當時的知識力量不及所以不能滿足而自發明輕氣球、飛行機之後也可以滿足可見這種性質上可以解決的要求終究是有法子想的。

(二)滿足與否不可定者如我意欲向前要求時為礙的在有情的『他心』這全在我的宇宙範圍之外能予我滿足與否是沒有把握的。例如我要求旁人不要恨我固然有時因為我表白誠懇可以變更旁人的『他心』而有時無論如何表白他仍舊恨我或者口口聲説不恨而心裏照舊的恨。這時我的要求能滿足與否是毫無一定不能由我做主的因為我只能制服他的身體而不能制服他的『他心』只能聽他來定這結果。

(三)絶對不能滿足者此即必須遵循的因果必至之勢是完全無法可想的。譬如生活要求永遠不老死花開要求永遠不凋謝這是無論如何做不到的絶對不可能的所以這種要求當然不能滿足。

(四)此條與以上三條都不同是無所謂滿足與否做到與否的。這種生活是很特異的如歌舞音樂以及種種自然的情感發揮全是無所謂滿足與否或做到做不到的。